嘉乐庇(葡萄牙语:José Manuel de Sousa Faro Nobre de Carvalho,1910年9月5日-1988年8月23日)生于里斯本,澳门第121任总督。
曾在陆军服役,并在印度果阿、安哥拉等地服务。1966年11月25日出任澳门总督,上任不久即发生“一二·三事件”,致使其签署承担全部责任之声明书。1970年9月获准续任两年,同年晋升为将军。1972年7月又获准续任两年。
嘉乐庇重视澳门工业的发展,推行以工业作为发展经济基础的新政策,推动澳氹大桥和九澳深水港的兴建。其中前者更成为当时葡萄牙“十大建设”工程项目之一,该座大桥更以嘉乐庇总督命名。
1974年,葡萄牙发生“四·二五革命”,澳门工商界曾发起签名运动,挽留他继续担任澳督职务。而在所有葡萄牙海外省总督在革命后都被撤职的同时,嘉乐庇却获留至同年10月离任,1988年于葡萄牙里斯本病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