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学方法的规则》(),1895年出版,为法国社会学家爱米尔·杜尔凯姆的一部重要著作,其奠定了社会学研究的对象及方法。
《社会学方法的规则》被视为杜尔凯姆的首部重要著作,其奠定了社会学研究的方法及对象。在书中,杜尔凯姆提出一个重要概念:社会事实(或称社会现象)。通过其概念的阐述,杜尔凯姆认为社会事实为社会学确立的有别于哲学、生理学和心理学的独立研究对象。是否具有仅仅为社会学所研究的特殊对象和相应的独特研究方法,这是使社会学变成一门独立的科学所必须具备的一般条件。从传统哲学的领域中提取出独特的社会学方法论,是该书的主要立意。
涂尔干认为,所有动作状态,无论固定与否,只要是由外界的强制力作用于个人而使个人感受的;或者说,一种强制力,普遍存在于团体的,不仅有它独立于个人固有的存在性,而且作用于个人,使个人感受到的现象,叫做社会事实。他首先强调,要视社会是一个“东西”(Social facts as a thing),它并非在每个人身体内而已,应该是外在于每个个体,并对每个个体都能产生影响的东西。要将社会事实看作是一样东西,外于研究者的存在,保持距离进行客观中立的研究。而这个外,也并非仅适外在而已,还有一种至高无上性,因为它约束的每个个体,不为个体意志所能改变,这也突显社会的核心特色,就在“社会事实”上─因为事实,是不会因为个人喜好与意志得以随意更改的。所以在外在性之外,社会还具有“强制性”。
其具有三个特点:
按照这个特征,许多内容都属于社会事实,比如语言、宗教、道德、法律,乃至于流行风尚,都是社会事实,因而都属于社会学的研究范畴。就此基础上,涂尔干提出了观察社会事实的原则,即客观性原则与特殊性原则。并对此提供了社会事实的分类及对策,即观察与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