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纲官服像
陈纲(西班牙语:Engracio Palanca,1871年-20世纪?),字紫衍,祖籍福建泉州府同安县仙岳村,生于菲律宾,清朝政治人物、同进士出身,是厦门末代进士,也是首任大清驻小吕宋总领事(即清朝驻菲律宾总领事)。陈纲的父亲是陈谦善,有嫡孙陈正。
陈纲于1871年生于菲律宾,他的童年也是在菲律宾度过;他后来漂洋过海,被送回祖籍同安读书。光绪二十年(1895年),时年23岁的陈纲中光绪甲午科举人。光绪二十四年(1898年),时年27岁(一说29岁)的陈纲参加光绪戊戌科殿试,登进士三甲111名,也因而成为了厦门末代进士;同年五月授内阁中书。
同年六月十一(1898年7月29日),陈纲获任命为大清驻小吕宋总领事,官位四品。他在当地的主要职责是保护当地华侨和防止埃尔韦尔·奥的斯(英语:Elwell Stephen Otis)将军在当地实施美国排华法案。由于西班牙殖民政府把陈纲的入境许可束之高阁,以及受美国军队包围马尼拉所影响,陈纲在九月初十(1898年10月24日)才正式离京赴任,到任前其职由其父陈谦善代理。惟陈到任前,由于粤籍商人以及英国、德国在菲商人均向美国称其父陈谦善在菲律宾当地劣迹斑斑、声名不佳,不宜让其子担任领事,美国政府因此声明不承认陈纲为领事。由于陈纲经上海到厦门途中感染了疟疾而发烧,他在光绪二十四年十一月二十六日(1899年1月7日)才抵达马尼拉上任。
光绪二十五年正月初二(1899年2月11日),美国国务院向时任清朝驻美国公使伍廷芳出示指控陈纲之父陈谦善的信件,再次要求清朝撤换驻菲律宾的领事。英国、德国商人在信件中指控陈谦善已经加入西班牙籍,曾替菲律宾都督府滥收税项,并中饱私囊。如果陈纲担任当地领事,一切事务必由其父把持。闽籍商人当时以牙还牙,分别向清廷及美属菲律宾当局指控粤人串通英国商人诬告陈谦善,并请求让陈纲留任领事,但美国的态度仍然强硬。陈纲知道已经不可能留任,于是在同年二月十三(1899年3月5日),以“才识谫陋”未能胜任领事职务,以及母亲刚病故,需要“遵例守(丁忧)制”为由,主动向总理衙门请辞,原清朝驻古巴总领事黎荣耀则接任驻小吕宋总领事。翌年,黎荣耀被调往西班牙任临时代办,而在道员陈日翔到任前,陈纲再赴马尼拉担任临时总领事。
光绪三十年(1904年),陈纲回到厦门,适逢当时清廷决定在厦门成立商务总会,陈纲旋即成为商会首届协理。同年八月初一(1904年9月10日),在清政府提出废除于光绪二十年(1894年)美国迫使其签订的《限制来美华工保护寓美华人条约》但遭美国政府拒绝的背景下,厦门各界人士成立“拒美约会”,并推举时任商会协理陈纲为会长。陈纲领导拒美约会调查,并和上海总商会联合致电全国35个城市发动各界抵制美国货。光绪三十一年七月二十九日(1905年8月29日),陈纲在厦门外关帝庙主持“反美拒约”演讲会,与黄廷元、连城璧、连横等人在会上公开美国迫害华工的罪行与试图继续迫害华工的“阴谋”,声援中国人民的拒签条约运动。最终,清政府也因为拒签条约运动而没有和美国政府签订《中美会订限制来美华工保护寓美华人条约》,维护了中国海外工人的权利。
陈纲熟习中西文化,与清廷及菲律宾华人社会均有紧密关系;他也是当时清朝的官员中少有的学贯中西的其中一个。
光绪二十五年三月初六(1899年4月15日),陈纲在获得政府拨下来的经费、自掏腰包和发动侨民捐款的情况下,在领事馆(原甲必丹衙署)开设“小吕宋华侨中西学堂”,是马尼拉华侨中西学校的开端。后来,他把学校移设善举公所中,改称“大清中西学堂”,并兼授英文。陈纲对教师的选择有很高的要求,聘请的都是厦门有经验的老师,该学校第一任校长龚绍庭和第二任校长施健庵,都是厦门名儒;此后菲律宾多所华文学校皆从厦门聘请教师。
陈纲曾与商务总会首届总理林尔嘉以及叶清池、洪鸿儒等人在厦门、上海、广州及南洋各地捐资兴办了十几所学校,而陈也曾在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担任厦门中学堂董事会总董,积极筹办厦门中学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