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任制是魏晋时期为了推行兵户制而作的措施,让要出战的将领和兵户的家人居住在国家重地,如洛阳等地,以作为人质,防止他们背叛和逃跑。曹魏时期针对的是将领的家人和兵户,而到了两晋时期则是只针对兵户。随着隋唐时期征兵制度的出现,质任制随同兵户制一同消失。
以家人作为人质的事情,远至周朝时已有,可见周郑交恶的事件,周朝以王子狐入郑,作为人质以换取郑国的信任,而春秋战国的质子也是同样道理,由春秋战国时期的人质制演变,变化成曹魏时的质任制。
汉朝是罢黜百家,独尊孺术,故有忠孝父母的社会风气,在这个条件下,有利于质任制的实行,清代杨辰在其书<<三国会要>>中也有提及,曹魏时期,每一个出征的将领,都要将其父母留在朝廷的核心地带或重要都市,如洛阳、邺城、许都等。假如他们叛变或逃跑,就会用家人作威胁或直接杀死,而在这个风气之下,大部分份士兵他们宁可牺牲自己,也要保全父母。
如徐庶本是辅佐刘备,后得知母亲在曹操手上,转而投靠曹操。
士亡法是一条律令,用以有效执行质任制,惩罚不服从的人。在质任制下,假如逃跑,将会祸及家人,轻则成为奴婢,重则被诛杀,因此在士亡法的威迫下,只能服从,以换取家人的安全。
汉末由于军阀割据,受战争的影响,土地荒废,生产受影响,民不聊生,很多人就此死亡,尽管曹操有着很大一片土地,但是人口却很少,而且也缺乏粮食,为了解决这两个问题而出的解决方案就是质任制,首先曹操手下的军队相当复杂,因为他缺乏兵力,所以他在打仗的同时,会一边接收敌兵(平民或降卒),他手下的兵有汝南兵、冀州兵、青州兵、泰山兵等,各有其背景,关系复杂,而且因为他们是从敌方阵营收服过来的,曹操不太相信他们,故此施以质任,以控制他们。另外为了解决粮食的问题,他将这些收取的兵分为强兵和弱兵,强兵可编入兵户,弱兵则列入民户,兵户负责打仗,而民户用以生产粮食,同时以质任制约束他们,以让他们卖力战斗和农耕。
在西晋时,晋武帝解除了各级军官家属的质任,所以只剩下兵户会受到质任制所影响。因为西晋时,唯一敌对的东吴国力已经衰弱,在军力上已经不是西晋的对手,加上各级军官在晋朝创立的时候已经跟踪著司马家族,所以他们叛变的几率不高,而且解除他们的质任的同时,可以增加他们对晋朝的忠诚度和信任感。另外即使东吴国力衰退,但是全国还没统一,所以还是要保留兵力对付东吴,加上有些兵力是源自蜀汉,不能完全相信,此外还有兵户也有帮助生产粮食,所以西晋把兵户的质任保留了下来。
到了东晋,因世族势力坐大,皇权变弱,所以朝廷需要兵户以保持他们的统治力量,以防止世族们的叛变。另外东晋的质任也用作在谪兵制之下的罪犯,他们因谪兵制而成为了兵户,所以要以质任制来束缚他们。此外质兵制也发生了变化,家属会随军队的移动,到附近居住以从事屯田或服杂役,因为世族势力变得强大,朝廷的军队也要有足够的兵力以抗衡他们,所以他们需要这些兵户,加上家属在附近的屯田服役的话可以顺便得到粮食,而有些则是因为当时有兼并土地的风气,使农民破产,为求生存,只得全家成为兵户,最后就是因为当时有着内乱和对外战争,使得军队人口和社会人口一直在减少,为了顾及军队的数量,使得东晋的质任制有所改变,成为家属和军队附在一起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