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许多国家,电视授权,或称电视执照(TV licence、Television licence或Broadcast receiver licence)是接收电视和广播讯号所必须持有的正式许可证。电视执照是质押税(Hypothecation tax)的一种,收入用作资助公共广播事业,让公共广播机构能够顺利经营、而不需依靠广播和电视广告的收入(或仅依靠少数的广告收入)。
早期的许多广播公司面临难以获得营运所需资金的问题。一些国家选择以播出广告的收入作为资金来源,但许多国家采用强制的公众订阅模式,每一户拥有广播收音机(后期则为电视机)的家庭都需支付执照费用。
英国是第一个采用强制公众订阅模式的国家,执照费用的收入用作资助英国广播公司(BBC),该公司是在皇家特许(Royal charter)的支持下成立,目的是制播由社会公众提供资金的节目,并在财政和管理方面保持在政府体制之外的独立性。这项授权最早称为“广播执照”(Radio licence)。
随着电视的普及,部分国家采用了另外附加的电视执照制度,而其他国家则是用调涨原有的广播执照费用作为电视执照费,并将广播执照的名称改为“电视执照”或“接收者执照”(Receiver licence)。今天,大多数的国家都将电视和广播执照合并收取费用,但也仍有少数国家分开收取,或针对仅有收音机的客户收取较低的费用。在一些国家,黑白和彩色电视的执照费用不同,而年长者和/或身心不自由人士也可获得折扣。
面对许多规避缴纳电视执照费的问题,一些国家选择直接用税收资助公共广播业者,或较难规避的方式收费,例如和电费合并收取。部分国家的公共广播公司同时也会播出少量的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