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亹(1851年10月9日-1894年10月28日),字贻棫。江苏省常州府武进县(今常州市武进区)人,晚清政治人物。
光绪五年(1880年):捐得湖南试用同知衔,加五级。
十三年(1888年):补授浙江严州府分水县知县。性情简朴不浮华,体恤民艰,十五年(1890年)秋收前遇大水,田庐毁失荡然,刘亹驰报浙江巡抚崧骏、布政使许应鑅,请得赈恤银,计口给发。又捐出养廉银修筑堰坝。
十七年(1891年):调署温州府瑞安县知县,赏戴花翎,诰授中宪大夫。十九年(1893年)回分水县任。
二十年(1894年)九月三十日卒于分水县知县任上,归葬时士民夹道奠送。
刘亹为武进西营刘氏第十八世。
本家族树仅列出家族中进士及博鸿(黄底)、官七品以上者、女性文学家(粉红底),以及对谱系关联较重要的人物,其余子女未包括在内。
【注1】璠子早卒,以亲甥张崟改姓入嗣。 【注2】楫无嗣,以枢次子继留入嗣。 【注3】应朝无嗣,以胞兄应明四子启藻入嗣。
【注4】谨之无嗣,以弟种之三子用锡入嗣。 【注5】延濬无嗣,以堂兄延英次子道钧兼嗣。 【注6】遵路无嗣,以胞弟诏次子方澍入嗣。
【注7】汝刚无子,以胞弟汝诚子炳照兼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