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毅成(1905年11月15日-1988年7月28日),字静生,号思宁,学名冠华,浙江余姚临山人,法学家。
1918年,入读浙江省立第一中学(今杭州高级中学)。五四运动时期,曾参与组织“新吾学社”,与查猛济合伙创办《明星》(月刊)。后来《明星》月刊先后改名作《双十》、《浙江新潮》,是浙江省最早的白话思想潮流刊物。1927年,于中国公学大学部政治与经济系毕业。毕业后赴法国留学。1931年,于法国巴黎大学毕业,获法学硕士学位。1931年,回国,先后担任国立中央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央政治学校教授兼法律系主任、《时代公论》主编。1937年,担任浙江省第四行政督察专员。中国抗日战争早期,担任浙江省政府委员兼民政厅厅长、英士大学教授、英士大学行政专修科主任等职。抗战胜利后,参与筹建浙江大学法学院,并担任国立浙江大学法学院首任院长。1946年,任南京国民政府制宪国民大会代表。1949年,赴台湾。先后担任《台湾日报》、《中央日报》社长、《东方杂志》主编、中山学术文化基金会董事会董事兼总干事、国立政治大学教授兼法律系主任、世界新闻专科学校教授等职。
为人有儒雅之名。善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