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文化政策(英语:National Culture Policy 马来语:Dasar Kebudayaan Kebangsaan)是在1970年由当时的马来西亚政府所倡导的一个公共政策,这个政策的主要诉求是希望将马来文化朔造为国家的主流文化,并将非马来族溶入到马来族的文化体系中。不过到了1990年代,时任马来西亚首相马哈迪·莫哈末摒弃了这个策略,同时提出以马来西亚民族的策略取而代之。
国家文化政策的定义在1971年出炉,文化、青年和体育部在1971年举办的全国文化大会,制定国家文化政策目的包括:
其中以三条原则作为指导方针:
马哈迪·莫哈末曾经提出,以“马来西亚民族”的全新政策取代1971年国家文化政策。全新政策是提议把所有马来西亚公民一律平等化,以马来西亚身份为主的“马来西亚民族”,彼此之间不分种族,不分肤色,说马来语和接受马来西亚国家宪法为指导方针。
拿督斯里在2006年也曾经表示:“马来西亚民族”意指不再区分种族,不分肤色,不分宗教,不质疑马来人特权和固打制政策等。但是,如果我们要去尝试把“马来西亚民族”描绘出来时将就会产生更多问题和争论。假如我们要修改宪法,国家就会混乱进入无秩序状态。
在2006年,马来西亚人民公正党全国宣传主任蔡添强指出,马来西亚民族的概念,和单元族群政党的基本理念相左,是民族团结久久毫无进展的原因。
在争议中,巫统的阿都干尼提出了“马来西亚民族的概念不能被接受”的说法:
民主行动党的林冠英回应说: 也说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