柴学友(1954年-),男,安徽宿松人,一级高级检察官,曾任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正厅级巡视员。
1979年毕业于安徽师范大学中文系。历任安徽公安职业学院(原安徽省警校)高级讲师、学生处处长,安徽省人民检察院装备处处长、检察员。2000年9月,任安徽省池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2003年11月,任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机关党委书记。2013年11月,任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正厅级巡视员、机关党委书记。2015年3月,不再担任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查员职务。
长期从事逻辑学教学研究工作,在担任池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期间,亲自指挥并成功查办多起职务犯罪大案要案。独著、合著《政法干部逻辑知识读本》、《职务犯罪侦查逻辑》、《查案的逻辑艺术》、《破案科学:侦查逻辑与经验》、《办案应用逻辑》、《侦查逻辑能力》、《案说民营企业法律风险》等多部著作。曾担任中国法律逻辑专业委员会副会长、安徽省侦查逻辑办案研究会会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