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王国贵族中的男爵(英语:Barons in the Peerage of the United Kingdom)指的是在通过《1800年联合法令》后大不列颠及爱尔兰联合王国所颁授的男爵爵位,取代先前大不列颠王国颁授的大不列颠贵族爵位及爱尔兰王国颁授的爱尔兰贵族爵位(在1898年前爱尔兰仍有颁授新贵族爵位——其最后颁授的爵位为凯德尔斯顿的寇松男爵(英语:Viscount Scarsdale))。
在《1999年上议院法令》通过前,持有联合王国爵位的所有贵族均会自动成为英国上议院议员。在法令通过后,除了终身贵族外,绝大部分世袭贵族均失去其议员身份(首次获册封的世袭贵族及父辈曾任上议院领袖的世袭贵族可获加封终身贵族,以保留其上议院议席)。在《1963年爵位法令(英语:Peerage Act 1963)》通过前,苏格兰贵族并不会自动成为上议院议员(《1707年联合法令》中列明全体一百多名苏格兰贵族互选出十六名贵族代表进入上议院议事),故部分爱尔兰和苏格兰贵族获加封联合王国爵位,以让他们能绕过十六名的代表上限而在上议院议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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