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平原郡,中国东晋时设置的郡,后改称平原郡、东平原郡。
晋孝武帝太元九年(384年),前秦青州刺史苻朗降晋,分青州乐安郡侨置平原郡,为区别于南方侨置的平原郡,称北平原郡,治梁邹城(今山东省邹平县北)。南燕献武帝二年(399年),攻取东晋青州,改北平原郡为平原郡。晋安帝义熙六年(410年),灭南燕,复为北平原郡。
宋武帝永初元年(420年),改平原郡为南平原郡,北平原郡为平原郡。宋文帝元嘉九年(432年),分青州置冀州,平原郡改属冀州。平原郡领平原、鬲、安德、平昌、般、茌平、高唐七县。宋孝武帝大明元年(457年),侨置广宗县。宋明帝泰始四年(468年),平原太守刘休宾以郡降于北魏。
北魏献文帝皇兴三年(469年),改宋之冀州为齐州,平原郡为东平原郡,仍治梁邹城。安德、般二县改属乐安郡,乐安郡临济县改属东平原郡。东平原郡遂领平原、鬲、临济、茌平、高唐、广宗六县。
北齐文宣帝天保七年(556年),省并鬲、临济、茌平、广宗四县;省并东清河郡、东平原郡入广川郡,改称东平原郡,治武强县,领武强、平原、高唐、贝丘四县。
隋文帝开皇三年(583年),废东平原郡,领县直属齐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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