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救派是18世纪在美国逐步形成的基督教新教派别之一。普救派主张耶稣基督的救赎是为普世全人类而作的(即不管是否信徒)。
虽然普救派是在18世纪出现,但早期的基督教教父,如革利免、奥利金,曾提出过普救论的观点。而宗教改革时期,再洗礼派的主张都有普救论的观点。
1779年,英国人约翰·墨累(英语:John Murray (minister))在美国麻省设立普救派教堂。
1803年,普救派信徒埃尔赫南·温彻斯特(英语:Elhanan Winchester)制订了《温彻斯特认信文》(Winchester Profession)。
1935年,普救派声称自己是世界性的自由派基督教。
1961年,美国普救派与一神论派合并,在美国成立了“一神普救派协会”。
温彻斯特认信文提到了普救派的主要观点为:
普救派的主要区别在于第4、5点提到的普救论(英语:History of Christian universalism)。具体而言,普救派认为地狱即使存在,其惩罚也不会是永久的,而是按照罪行轻重以改造为目的给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