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方炜(1594年-1648年),字含赤,号泽兰,浙江萧山人,明朝政治人物。同进士出身。
来方炜中天启元年(1621年)举人,登天启五年(1625年)乙丑科进士,初令福建侯官县,时严船舶之禁,他查获奸商走私丝织品上万觔,尽以输送府城,一无所私。以外艰归,崇祯元年(1628年)接替谢三宾任嘉定县知县一职,1635年由万任接任。在嘉定任上,百姓苦重役,他设立均田均役之法,捐运费,省里供,民歌颂之。举卓异,擢吏部郎,其在验封司任职时,屏绝干请;在考功、文选二司中,肃清铨政,少宰(侍郎)以私姻嘱托,他不为徇私,怨者构陷获罪,得台谏疏救得免。旋转京卿,告假里居。民有利病,为力请当事,而最著者灶户折差等事。明亡后毁服从浮屠游,清顺治五年(1648年)卒,年五十五。
所著有《蒙难诸篇》。
子来尔昌,举经明行修,授县令。次子来垣,康熙六年丁未科进士,任中书舍人。孙来式钰,甲午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