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忆诅咒(拉丁语:Damnātiō memoriae,或称为记录抹煞之刑)是一个拉丁文词语。按字面上的解释是“记忆上的惩罚”,意指从人们的记忆中抹消某一个人的存在。通常对于叛国者、或败坏罗马帝国名声的上层人士死后,经由元老院通过决议,消除特定公众人士的功迹记录。对被加上除忆诅咒的人来说,这是一种最严重的耻辱。
该词语最主要用于古罗马时期,由元老院立法通过对于某些已故人士的惩罚,消除他们在世时的一切功迹,仿佛他们不曾存在过一样。这些遭到除忆之刑的人士,在其生前曾经出现过的铭文、雕像、货币、文字记录等等,全都要被销毁、抹去或改写。
如果一个记录抹煞行动是完全成功的话,后世是没有办法知道的,因为那个人的存在已经完全抹去,与不曾存在毫无分别。历史上亦记载了多次失败的抹煞行动(例:黑若斯达特斯)。
在古罗马时期,当一位罗马精英阶层的公民(特别是从事政治方面),或帝国时期的罗马皇帝,在他们亡故之后,由元老院讨论并决议是否对其施以这种惩罚。这是一种对于已故公民最严厉的惩罚。
但在实行上,除忆诅咒有时并不容易施行。所有政治人物都有其盟友与政敌,因此这种消除当事人一切存在证据事物的作法,在实际上不可能做得相当彻底。比如:
古埃及新王朝中,哈特谢普苏特以女性身份担任法老;在她过世之后,后继的法老图特摩斯三世为消灭曾有女性当政的证据,下令刮除她在神庙中的铭刻。此外,信仰阿顿并实施宗教改革的法老阿肯纳顿,在他死后也被后继者斥为“异端”,并将他的纪念铭文上的“王名章(Cartouche)”加以涂抹,以此对后人表示“惩戒”。
中国传统上对历史一向有秉笔直书,甚至把有过错一方的人的姓名给特别提出的做法,如《春秋·左传》在宣公四年的部分曾注解说:“凡弑君,称君,君无道也,称臣,臣之罪也。”但类似记录抹煞的事情在中国历史上一样发生过,像例如说《春秋·左传》就从未提及周携王的事迹;此外,秦始皇据史书记载有多名子女,但是从未提及秦始皇的王后,后来经过一些考古的发现,秦始皇的王后应该是来自楚国的公主;另外因为唐朝初年的唐太宗李世民可能是为了避谈自己逼父弑兄、篡夺皇位的过往缘故,因此隐太子李建成的事迹也遭到抹煞。
近代照相术兴起,许多政治人物在后来的生涯失势之后,可能会在许多档案照相片中被“修改”而消失,让后人误判他过去在政治上的影响力。
在乔治·奥威尔的《一九八四》中,Unperson(非人)指的是一个人不仅被当局杀害,而且他在现实生活中的信息也被一同抹去。这样的人会从书中、照片中和文章中完全抹去,以至于在历史记载中不会留下一丝痕迹。这样做是因为依照双重思想的原则,这样的人应该被完全地忘却,即便是亲人和朋友也不应该记得他的存在。
在电视剧后宫甄嬛传中,乌拉那拉·宜修皇后被孝圣宪皇后处以不得在史书中出现只字片语。
小说《寻秦记》中,秦始皇(赵盘)听从李斯的建议,以“焚书坑儒”的形式把主角项少龙从历史中抹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