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黎条约(英语:Treaty of Paris,法语:Traité de Paris,德语:Pariser Vertrag),由 法国、 西德、 意大利、 荷兰、 比利时、 卢森堡这六个欧洲国家于1951年4月18日在巴黎签订、并于1952年7月23日开始生效,成立了欧洲煤钢共同体。该条约已于2002年7月23日、即条约开始生效整整五十年后失效。
欧洲煤钢共同体是欧洲第一个跨国机构,后来同其他相继出现的跨国机构一起发展成为今天的欧洲联盟。
巴黎条约(英语:Treaty of Paris,法语:Traité de Paris,德语:Pariser Vertrag),由 法国、 西德、 意大利、 荷兰、 比利时、 卢森堡这六个欧洲国家于1951年4月18日在巴黎签订、并于1952年7月23日开始生效,成立了欧洲煤钢共同体。该条约已于2002年7月23日、即条约开始生效整整五十年后失效。
欧洲煤钢共同体是欧洲第一个跨国机构,后来同其他相继出现的跨国机构一起发展成为今天的欧洲联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