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兰克·阿尔伯特·费特(Frank Albert Fetter,1863年3月8日-1949年3月21日),美国的经济学家,隶属奥地利经济学派。
弗兰克·费特生于印第安纳州秘鲁(Peru)市的一个贵格教派家庭,当时正值南北战争的高峰期。费特在年幼时便已表现出杰出的学习天分,使他得以在1879年仅16岁时进入印第安那大学就读。费特原本可以于1883年毕业,但由于父亲健康状况逐渐恶化,遂离开大学以经营家里的书店。在书店工作期间费特阅读了大量经济学的理论书籍,奠定了他在这方面的根基。影响了费特的知识分子之一是当时的政治经济学家亨利·乔治(Henry George)所著的(1879)一书。
在8年之后,费特返回大学继续学业,最后在1891年取得了文学士学位。1892年,曾在印第安纳大学教导费特的导师Jeremiah W. Jenks获得了在康乃尔大学的教职,他同时也替费特争取了就读康乃尔大学的奖学金。费特在同一年取得了硕士学位。接着Jenks建议费特与他一同前往法国巴黎的索邦大学(Sorbonne)就读。费特在1894年从德国的哈雷大学(Halle)取得了博士学位,他的毕业论文的题目是批判托马斯·罗伯特·马尔萨斯提出的人口数量理论。
在获得博士学位后,费特接受了在康乃尔大学的讲师职位,但在获得印第安纳大学提供的教授职位后便很快离开了康乃尔大学。在1898年,史丹佛大学招揽他前往任教,但费特在史丹佛任教三年后便因为一次有关学术自由的纠纷而辞职。在1901年离开史丹佛后,费特又回到了康乃尔大学,并且在那里任教了十年之久。在1911年,费特再度获得职位升迁的机会,接受了由普林斯顿大学提供的跨科系的系主任职位,包括了历史系、政治系、以及经济学系。费特也成为了普林斯顿大学第一名经济学系的系主任。
费特在意识形态上和个人关系上都与许多杰出的奥地利经济学派学者如欧根·博姆-巴维克和弗里德里克·冯·维塞尔保持紧密关系,他也对路德维希·冯·米塞斯和弗里德里克·哈耶克等人的著作做出许多正面的评论。不过,费特仍然习惯将自身定位为和Thorstein Veblen与Herbert J. Davenport等人所代表的“美国心理经济学派”(American Psychological School),而非奥地利经济学派。虽然目前“心理经济学派”一词已经与奥地利学派密不可分了。
费特也大力反对当时富兰克林·德拉诺·罗斯福终结金本位制度的决定,他还写了一封信给罗斯福总统,劝告他不只应该要降低国际贸易的关税和障碍,更应该坚定保持金本位制度,虽然这些建议最后都没有被理睬。
费特曾与英国经济学家阿尔弗莱德·马歇尔进行过一场知名的争论,透过他在1904年出版的《经济学原理》一书以及其他各种经济学的学术期刊文章。他批评马歇尔所主张的土地可以被从资本切割开来的理论是错误的。费特认为这样的划分是不切实际的,他这样说道:
费特在这个议题上的立场使他进一步反对亨利·乔治所鼓吹的征收土地价值税的理论。经济学史的专家Mark Blaug认为费特与John Bates Clark的理论促使现代经济学界主流抛弃了亨利·乔治一贯主张的“土地是一种独特的生产要素,也因此土地的租用应该被独特看待的理论……这也是现代经济学家对于亨利·乔治的主要批评重点,同时也是为什么经济学者们逐渐淘汰他的理论的原因。”
费特抱持的是主观的价值理论,也因此支持以纯粹的时间偏好(time preference)理论来解释利息。Richard Ebeling认为费特“建立了一套连贯的价值、价格、成本、和生产理论,强调时间的偏好在所有的消费和生产活动里所扮演的重要角色。”依据Jeffrey Herbener的说法,费特提出了“如同每个消费产品的价格是纯粹由主观价值决定一般,利息的比率也是纯粹由时间偏好所决定的。”
同样的,费特也总结认为“每个生产者用产品的租借费用是由企业家的需求所决定的,并且会符合其缩减过了的边际产品价值。每个长期产品的资本价值则等同于其未来租借费用的缩减价值。”费特对于奥地利经济学派的经济主观主义有着极大贡献,他说明了在整体的生产过程中由于主观价值的影响,社会主义所提出的剥削理论、以及李嘉图提出的租贷和利息理论是何等的荒谬。
费特也批评了另一名经济学家欧文·费雪(Irving Fisher),费雪在1907年出版的一书曾经大为影响费特,但费特在1914年出版的(1914)一书中批评费雪抛弃了纯粹的时间偏好理论。如同穆瑞·罗斯巴德所说的,当费特进一步检视费雪在早年的著作时:
在1909年,46岁的费特获得柯盖德大学颁发荣誉博士学位,并且在1913年成为了美国经济协会(American Economic Association)的主席。费特还分别在1930年和1934年获得了由西方学院(Occidental College)和印第安那大学赠予的荣誉博士学位。费特也是美国艺术与科学学院(AAAS)以及美国哲学会的会员。在1927年,费特获得奥地利经济会颁发卡尔·门格尔荣誉奖章。
费特的著作《经济学原理》(1904)还被Jeffrey Herbener誉为是“直到1940年路德维希·冯·米塞斯出版的一书为止最杰出的经济学著作。”罗斯巴德也在费特的的1977年版的序言里指出他是经由米塞斯的《人类行为》一书才开始接触费特的作品,并且称费特在利率和租金的理论上对奥地利经济学派以及他自己的理论有重要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