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标:22°07′34″N 120°46′27″E / 22.1261721°N 120.7742858°E / 22.1261721; 120.7742858
牡丹乡(排湾语:Sinvaudjan)位于台湾屏东县东南部,北临狮子乡、台东县达仁乡,东滨太平洋,西邻车城乡,南接满州乡,为台湾本岛最南端的山地原住民乡,1874年的牡丹社事件即发生于此乡。至日治时代大正九年(1920年),牡丹乡被日本人划入当时高雄州恒春郡所直辖的蕃地。国民政府接管台湾后将此块蕃地各部落整编,成立此乡。
牡丹乡地处恒春半岛,为中央山脉的尾棱,海拔均在1000米以下,乡境内有牡丹溪、女仍溪、竹社溪流经。气候上属热带季风气候,每年冬春两季均有强劲的落山风吹袭。居民以排湾族为主,也有少数阿美族。
牡丹乡早期为排湾族牡丹社、高士佛社等社的活动范围。1874年,日本借口1871年漂流至此的琉球人被生蕃杀害,因而出兵攻打台湾,是为牡丹社事件,使得清廷开始重视恒春半岛及台湾后山地区。
日治时期将此地原住民分为
等六社加以管理,在1920年的地方改制中划归高雄州恒春郡不设街庄之地,地图之编属为“恒春下蕃”。战后初期以“牡丹社事件”之名,加上此地盛产野牡丹,划设为高雄县牡丹乡,1950年改隶屏东县,1956年东源村自牡丹村分出,1969年八瑶原由高士村管辖,改隶满州乡长乐村至今。
本乡划分为六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