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医疗系统是由许多美国的合法个体提供的医疗服务业。
美国的医疗设施和医疗保险大部分都由私营部门(英语:Private sector)经营,美国政府会提供较为辅助性质的公共医疗保险、医疗辅助计划(英语:Medicaid)、小童医疗保险计划(英语:Children's Health Insurance Program)和荣民(退伍军人)健康管理(英语:Veterans Health Administration)。欧盟和美国的药业组织认为美国是全球医学研究及推出新型医术和医疗产品的龙头国,她们又表示必须依靠美国高昂的医疗开支才能有效推动这些研发的进行。世界卫生组织(WHO)在2000年的世界卫生报告中比较了191个成员国的医疗质素,美国的医疗消费与应变能力都在榜首、总体卫生系统表现排第37位、总体人口健康程度排第72位。2008年美国联邦基金(英语:Commonwealth Fund)比较19个已发展国家的医疗系统质量,美国排名榜尾。
2007年的统计显示,最少有15%的美国国民得不到任何医疗保险计划的保障,另外还有很大部分的美国国民购买的医疗保险未能有效保障其受益人。而美国个人医疗费用开支是全世界最昂贵:根据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以购买力平价计算,美国2007年的人均医疗开支为7,290美元、占国内生产总值(GDP)16%,这两项数据都是全球最高的。庞大的个人医疗支出引致了巨额的医疗贷款(英语:Medical debt),而所导致的个人破产(英语:Personal bankruptcy)就占了全美国破产个案的62%,但当中75%的申报破产人士已投保医疗保险。美国国家科学院医学研究所(英语:Institute of Medicine)2004年就发表过美国是个富裕而已工业化的国家,但美国政府还未能担保全国人民获得医疗保险的保障,因此每年约有1万8千名美国国民死于缺乏医疗保险。而哈佛医学院2009年发布的死亡数字比医学研究所的更高,是每年44,800人。
在美国,由慈善或宗教团体经营的非牟利医院(英语:Non-profit hospital)占了主流,其次为地方政府医院和私营牟利医院(英语:For-profit hispital),2003年它们的比重约为62%-20%-18%。联邦政府本身营运的全国性保健系统并不对外开放,它们分别是由国防部管理的军用医疗系统(英语:Military Health System)及为退伍军人提供保健服务的荣民健康管理局。印第安人保健服务所(英语:Indian Health Service)(IHS,直属于卫生及公共服务部)就只提供医疗服务给印第安及阿拉斯加原住民使用,亦会以合约形式雇用私家医疗服务团体专为他们提供保健服务。面向一般民众的非牟利医院虽然可以获得政府免税,但它们依然会对病人收取高昂的医疗费用,对没投保健保的病人更甚,亦引起了对这些医院的经营道德争议和法律诉讼。
医院虽然会提供急诊和门诊服务,但它们都主要为住院病人而设。另类的专科诊所有“手术中心(英语:Ambulatory surgery center)”(surgicenter)专为客人提供手术后不需住院疗养的即日服务、善终收容所为预计剩余寿命少于6个月的末期病患者提供临终关怀服务等。
2006年美国的医疗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GDP)大约15到16%,在所有联合国成员国中仅次于东帝汶的大约18%;这支出有31%流到住院疗养、21%归内科服务、10%花在购买药物、8%护老服务、7%属行政费用和23%归入其他项目里,包括实验室诊断服务、制药业、医疗器具生产商等等。美国医疗保险和医疗补助服务中心(英语:Centers for Medicare and Medicaid Services)会计部比较每年的医疗支出数字,2008年的国民总医疗支出为2.34万亿美元,比较往年增长4.4%,增长速度维持在6%左右的水平;人均医疗开支为7,681美元,医疗支出比GDP为16.2%,年度升幅在0.1%到0.3%之间浮动。 美国卫生及公共服务部预计,若继续维持2008年的医疗体制,到2017年医疗支出比GDP会上升到19.5%,比医疗保险和医疗补助服务中心预计的数字要高一点。2010年3月,“股神”巴菲特就评价过,美国公司为其雇员支付的医疗开支使它们处于竞争劣势:以GDP的17%消费在保健上但偏低的医护人员与国民比例,对照其他大部分国家的平均9%而言,就像一条绦虫蚕食著美国的经济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