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27年议会

✍ dations ◷ 2025-02-25 09:55:03 #1327年议会

1327年议会(英语:Parliament of 1327)是1327年1月7日至3月9日期间在威斯敏斯特宫召开的英格兰议会,该议会促使英格兰国王爱德华二世禅位,由儿子爱德华三世继位。

爱德华二世宠信的大臣大行其道,又获升官进爵,令到被国王苛待的英格兰贵族逐渐不忿。1325年,伊莎贝拉王后偕同太子爱德华前赴家乡法国。王后因为不满国王,而与被流放的权贵罗杰·莫蒂默合作入侵英格兰,图谋废黜国王。与此同时,失去支持的国王被逼向西逃跑,或许尝试在爱尔兰或威尔士招兵买马、东山再起,但计谋未遂、终被扣押。

伊莎贝拉和莫蒂默及后召开议会,商榷新政权的合法性。会议在1月7日于威斯敏斯特开始,但国王没有亲临而令会议受制肘,年仅十四岁的太子成为“王国监护”但尚未为王。议会代表团觐见爱德华二世邀请他到议会但遭拒绝,议会继续进行。国王被控多项罪名,包括宠臣当道和破坏教会,以致违背对百姓的誓言,这些罪状被称为“控罪条文”。由于伦敦市特别激进反王,而且有市民可能曾经恫吓贵族要同意废黜爱德华二世,与会者最终在1月13日决定废君。

1月21日左右,国会代表团通知爱德华二世,对方已沦为废王,并发出最后通牒:若果不同意禅位予儿子的话,国会贵族会将王位拱手交给非王族的人。爱德华含泪答应让位后,代表团返回伦敦,爱德华三世马上被立为王,并在1327年2月1日正式登基。尔后,爱德华二世继续被囚、多次迁监以阻逃狱,直至他在同年9月疑被莫蒂默手下谋杀。摄政的莫蒂默因无穷贪念、管治失败及冷待新王,而日渐失势。1330年,爱德华三世发动政变,从莫蒂默手上重夺大权,开始专政。

英格兰国王爱德华二世在位时宠信多名不受贵族(英语:History of the British peerage)欢迎的臣子,包括皮尔斯·加韦斯顿和小迪潘晨(英语:Hugh Despenser the Younger)。加韦斯顿在1312年贵族叛乱时被杀,小迪潘晨则被贵族憎恨。爱德华亦因屡次要求百姓在苏格兰义务服兵役,而令他们不满。爱德华的意旨无一成功,民意不断下滑,尤其是贵族的不快越发增加。1322年,爱德华处决他的堂兄兰开斯特伯爵托马斯,又充公伯爵财产,使国王形象更为差劣。当时贵族认为在此国王之下“没有地主会觉得安全”,甚至连王后伊莎贝拉也不信任爱德华,确信迪潘晨透过毒害国王思绪而对付她。1324年9月,朝廷公开抨击伊莎贝拉为外族敌人,国王随之强制收回庄园(可能是因迪潘晨进言敦促而致),又遣散王后的侍从。爱德华早在1310年和1321年已两度被威胁废位,历史学家同意当时爱德华遭受各方敌视,邓咸和活氏归咎于爱德华的残酷和个人过失,“即使他的兄弟和儿子也不理睬这位该死的男人”,没有人会为他而战。一名当代编年史家形容爱德华是“无用之王”。

当法国入侵英格兰王家领地亚奎丹公国(英语:Duchy of Aquitaine)后,国王派伊莎贝拉和十三岁王子爱德华到巴黎处理事件。当时人们相信伊莎贝拉曾发誓,只要迪潘晨家族一日掌权,她一日也不会回去英格兰。抵达法国后,夫妇以及二人与王后胞兄法王查理四世和教宗若望二十二世的联络,向世人揭露夫妻不和。编年史家提到伊莎贝拉和爱德华的关系转差,责骂对方时措辞日渐尖酸。1325年12月,伊莎贝拉可能在巴黎与被流放异地的富有贵族罗杰·莫蒂默发生性行为,翌年3月被英格兰人所知,促使国王考虑与王后离婚。他要求妻儿回国但被拒,王后史官约翰·柏晨士写道:“她让随从回国,但自己就用诸多借口而不回国”,而儿子决定陪同母后令爱德华更愤怒。尔后,伊莎贝拉抨击朝廷的措辞更为强硬,尤其是王夫和迪潘晨的盟友——埃克塞特主教(英语:Bishop of Exeter)兼大国库卿(英语:Lord High Treasurer)禾特·施地普敦(英语:Walter de Stapledon)。1326年1月,国王爱德华将太子庄园移交王室管理,2月下令当太子和王后归国时就即时逮捕。

流亡外地而又憎恨迪潘晨家族的英格兰人势力团结起来,当中包括莫蒂默、第二代博地托男爵、第一代万翠福男爵(英语:John Maltravers, 1st Baron Maltravers)、威廉·祝素(英语:William Trussell)、亨利·德保蒙(英语:Henry de Beaumont)和第一代肯特伯爵(英语:Edmund of Woodstock, 1st Earl of Kent),而身在巴黎的王后就成为反王势力领袖。她形容国王和朝廷敌视她与太子,因而寻求查理四世的保护,不过对方不赞成入侵英格兰。反王势力之后获得埃诺伯爵(英语:William I, Count of Hainaut)支持,伊莎贝拉因而同意让儿子嫁给伯爵的女儿菲莉琶。此次订婚无疑是羞辱爱德华二世,因为他盘算令太子成为对抗法兰西的筹码,可能是实现英西政治联姻,但现在计划却泡汤。

1326年2月开始,英格兰人知悉王后与莫蒂默有意入侵国境。虽然情报错误,但朝廷亦开始防御国土,大型船只被禁离开英格兰港口,部分被王室强制徴募(英语:Impressment)。7月,爱德华二世向法国宣战,伊莎贝拉与莫蒂默在同年9月24日登陆萨福克、入侵英格兰,期间王家海军司令倒戈协助叛军。叛军不久发现获得英格兰政界大部分人支持,王弟第一代诺福克伯爵(英语:Thomas of Brotherton, 1st Earl of Norfolk)、第三代莱斯特伯爵(英语:Henry, 3rd Earl of Lancaster)(兰开斯特伯爵胞弟)、简特伯里大主教(英语:John de Stratford)、赫里福德主教(英语:Adam Orleton)和林肯主教(英语:Henry Burghersh)先后加入他们。国王的支持在一周内消失殆尽,历史学家毕域治(英语:Michael Prestwich)形容“如同地震震塌建筑物般”。国王与迪潘晨逃离伦敦后一直向西,加速了王位衰落。爱德华的统治本已摇摇欲坠,毕域治称“早在准备被侵略时已有人恐慌,现在只有一片恐慌”。庵乐(英语:Mark Ormrod (historian))提到:“由于莫蒂默及其追随者已被判为叛国贼,因此任何与侵略者的交流会被视为公然造反。不过仍有不少大人在如此早的阶段就准备好冒着巨大风险,实是惊人。在此方面,至少王位继承人现身陪同王后可能具决定意义。”

国王意图在南威尔士招兵对抗叛军最终徒劳无功,1326年11月16日他与迪潘晨在兰翠圣(英语:Llantrisant)附近被掳获。政权出乎意料地迅速倒塌,伊莎贝拉与莫蒂默惟有暂代权力,直至新王登基。国王被莱斯特伯爵囚禁,至于被怀疑是迪潘晨的线人和国王的支持者(尤其是同样积极支持王后的伦敦人)则被暴民所杀。

伊莎贝拉在1326年下旬留在西郡,其中在10月27日于布里斯托尔亲眼见证小迪潘晨父亲温切斯特伯爵(英语:Hugh le Despenser, 1st Earl of Winchester)被吊死,而小迪潘晨就在同月于赫里福德被抓及被处决。而伊莎贝拉、莫蒂默与随从卿家则在布里斯托尔商讨下一步行动。10月26日,他们未取得大国玺(英语:Great Seal)的情况下,宣称太子为王国监护,但尚未正式称王。

此声明旨在重提西门·德孟福尔和男爵阵营的改革运动,当时他们反对亨利三世时亦以王国社会自居。不过华伦泰指出,实际上最常听到的不是“王国社会”,而是“兰开斯特伯爵的争吵”,意味所谓的改革运动只不过是遮掩男爵之间的不和。

11月20日,赫里福德主教从国王手上取得大国玺并传给太子,让他昭告自己为王位继承人,不过此时爱德华二世或许仍然是王。伊莎贝拉的文告也证实了此推论:“伊莎贝拉蒙上帝恩典,英格兰王后,爱尔兰夫人,庞眺子爵夫人及我们,爱德华,高贵英格兰国王爱德华之长子,加士高利公爵,切斯特、庞眺、蒙徐伯爵……”。

1327年1月4日,伊莎贝拉、莫蒂默及众卿家抵达伦敦。因应去年血流成河,伦敦人改为被禁持械,两日后所有公民要宣誓守护和平。1月7日,议会正式召开会议,商议王国形势。

王后及太子原先在1326年10月28日以国王的名义召开会议,计划在12月14日进行首次会议。但就在12月3日,议会因应国王名义的令状,延迟至翌年初才开会。令状暗示国王身处国外,因此议会需要王后和太子亲临才可开会。《议会史册(英语:The History of Parliament)》“高度质疑”令状的合法性,活氏形容会议是莫蒂默和第二代利杜的域克男爵(英语:Thomas Wake, 2nd Baron Wake of Liddell)“背后操纵”“一场假扮国会如常的戏剧”。对伊莎贝拉和莫蒂默而言,解决当前宪政问题的唯一即时方法,就只能透过议会治国,因为以他们的身份治国可能会被质疑合法性,所以他们无所不用其极执行此计划。

当时国民不肯定伊莎贝拉议会的合法性。虽然爱德华二世仍然是国王,但他在官方文件中的名字旁会写有“爱妻英格兰王后伊莎贝拉”和“初生王子王国监护”,无疑是“虚位”君主。被指身在海外的爱德华其实被囚根尼禾夫城堡,他寻求与卿家就“涉及他本人及他的王国形势的若干事宜”举行会议及咨政,亦即召开议会会议。因此,国王延迟会议的决定可能是在王后和莫蒂默的命令下被逼作出。

新政权首要考虑的是如何处置爱德华二世。圣诞后,莫蒂默及众卿在王后的华宁福城堡(英语:Wallingford Castle)议事。莫蒂默提议将国王送上法院审讯叛国罪,预料他会被定罪和处决。世俗贵族(英语:Lords Temporal)同意爱德华罪孽深重,只有死刑才可修补裂痕;列席的主教则认为不论爱德华所犯何罪,他乃是神选之王。与会各方未能达成共识,而此分歧令政权需面对两个问题:其一,百姓会理解主教的理据为弑君会触怒上帝;其二,公开审讯可能会出现预期之外的裁决,尤其公众质疑神选之王能否叛国,最终爱德华可能不被定罪之余,更能让他重返王位。莫蒂默和伊莎贝拉因此寻求绕过审讯而令爱德华终身被囚。公众后来得悉国王被自己的儿子监禁,代表国王身在本国,自此伊莎贝拉和莫蒂默任命太子为王国监护的理据不再成立。

1325年11月以后,英格兰议会再无召开会议。至于原定在1326年12月举行的议会只有传召26位男爵,另有20人未能议政。而该26人亦在1327年1月再被召见,当中6人是爱德华二世登基后首次被召。是次国会名义上由赫里福德主教、温切斯特主教、罗杰·莫蒂默和汤玛士·域克召开,但几乎肯定伊莎贝拉亦在暗中负责。被召见的灵职贵族有:简特伯里大主教禾特·雷诺士(英语:Walter Reynolds)、15名英格兰主教、4名威尔士主教、以及19名修道院院长。世俗贵族则由多名伯爵代表,分别来自诺福、肯特、兰开斯特、萨里(英语:John de Warenne, 7th Earl of Surrey)、牛津(英语:Robert de Vere, 6th Earl of Oxford)、渥皓(英语:John Campbell, Earl of Atholl)和赫里福德(英语:John de Bohun, 5th Earl of Hereford)。来自各郡和五港的47名男爵、23名王家法官(英语:royal justice)、数名骑士和自治市镇代表(英语:Burgess (title))亦被召至国会。马迪觉(英语:John Maddicott)猜测他们可能只因有可观奖赏而赴会,当中各骑士一日能得四先令,各代表亦能得两先令。包括莫蒂默三名儿子(爱德华、罗杰和约翰)在内的骑士开腔支持王后和太子。威廉·祝素虽然非民选议员,却获任命为议会代理,更获赋权代表议会发言。虽然代理一职并非新成立,但其权力则是宪制先例。由于赴会贵族比起传统上应该召集的为少,平民议员的影响力因而增加。此可能是王后和莫蒂默的策略,铎氏认为原因是二人十分清楚早年议会的混乱缘由,“议会内的问题几乎完全源于男爵们”。另外曾被召往十二月议会的约克大主教发现自己不获邀出席一月的会议;部分威尔士议员亦因当局故意延迟发出请帖而无法赴会,因为南威尔士支持爱德华国王,而北威尔士则反对莫蒂默。亦有部分人因忠于爱德华二世以及憎恨莫蒂默而拒绝赴会,就例如美龙利(英语:Meirionnydd)治安官顾福·莱德(英语:Gruffudd Llwyd)。

虽然是次议会继续如以往般由贵族主导并依靠平民辅助,但亦有很大差别,例如非议员的平民影响力更大,尤其是伦敦人;议会亦打破地域限制,有非民选代表是来自贝利圣爱文斯和圣艾班斯,马迪觉形容“那些密谋废君的在议会与那些无权现身的交流”。而铎氏则表示,叛军刻意令议会成为他们计谋的中心点。

议会开会前,卿家派出赫里福德主教亚当·欧利敦(英语:Adam Orleton)和威廉·祝素前往根尼禾夫觐见国王,说服他恭临国会。不过爱德华二世拒绝之外,更狠狠诅咒他们。代表团在1月12日返回威斯敏斯特,当时国会已开会五日。由于议会一直以来都需要君主亲临才可通过法规,因此议员们觉得现在无事可作。反王派从代表团得悉爱德华的激烈反对后,不再愿意无了期等待。国会最终在国王拒绝现身的情况下议事,是史上首次。

1326年下旬,当时太子爱德华在避忌称王的情况下,确立在朝廷里的特殊地位,但当时国民却关注此举反映了潜在的宪政危机。最关键也是史无前例的问题是:仍然在生的君主如何将王位传给另一人,华伦泰形容此问题“打乱已经广被接受的法则、威胁神圣不可侵犯的王权、缺乏清晰合法已有的程序”。当时的人也不清楚爱德华二世究竟是已退位抑或被推翻。根据官方卷轴(英语:Close Roll)记载,爱德华在10月26日已经“离开或放弃他的王国”,令伊莎贝拉和莫蒂默得以控制大局。他们二人大可称国王未有按惯例任命摄政者,而提出应由太子暂代国王治国。他们又声称国王指控议会是叛国集会,又侮辱与会者为叛徒,涉嫌藐视议会。国王有否确实说出这些言论已经无从稽考,但若爱德华确实有谴责国会的话,他也许想不到这些会成为犯罪的罪证。无论如何,国王不在场让王后与莫蒂默避免了废君现身的尴尬场面。菲腊士认为若国王在场的话,或者有机会能够扰乱他们的计划。

国会是时候决定下一步行动。赫里福德主教强调王后对国王的忧虑后,询问在座众卿家倾向由国王还是太子统治,但他们迟迟未有决定。对大多人而言,废黜的提议来得太突然,国王并非罪无可恕,同时担心废君会带来不祥。赫里福德主教宣布休会、明日复会,让贵族们在晚上深思熟虑。同日,伦敦市长列治·德比通爵士联同平民议会致函贵族,指控爱德华二世未有遵循加冕誓言及履行国王职责,呼吁废黜国王而加冕切斯特伯爵(即太子)为王。备受伦敦人支持的莫蒂默可能在背后推动他们写信,以此影响贵族的取态。伦敦议会请愿新王会同御前会议(英语:King's Council)治国,直至他清晰理解加冕誓言和王室责任;另一则提出新王须每年在威斯敏斯特召开议会直至成年。贵族最终接受前者的请愿,但拒绝了后者。

无论爱德华是自愿放弃抑或被逼交出王位,英格兰君主在1月13日获“全地所有男爵”的支持下正式易手。

议会在当日早上复会后自行休会,大批灵职和世俗贵族之后前往伦敦市政厅宣誓“拥护一切为共同利益而已被或应被钦点的事宜”,以及坚守《1311年条例(英语:Ordinances of 1311)》的宪政限制。此举意在告知那些反对废君而留在议会的人,一切已成定局。

中午时分,宣誓者返回威斯敏斯特,与会贵族正式确定爱德华二世不再是英格兰国王,并就此陈辞。莫蒂默代表一众贵族宣布决定:爱德华二世声明将会退位,爱德华爵士“应拥王国政府并加冕为王”。法国编年史家尚·勒比(英语:Jean Le Bel)称,贵族落笔记载爱德华二世的“不明智行为和举动”并宣告他“永久不宜头戴王冠或自称作王”,旨在向议会提交妥当的法律文件。此罪状可能是赫里福德主教和简特伯里大主教自行撰写,后来被称为“控罪条文”。赫里福德主教说教时讲述“愚昧国王会毁掉百姓”,引用了箴言“没有智谋,国家败落”。邓咸和活氏描述主教一直谈及“国王愚昧不智而行为幼稚”,而伊恩·莫蒂默认为主教成功引用上帝话语去激励在席议员;至于简特伯里大主教则表示:民之声音乃神之声音(英语:Vox populi)。

有议员在议事期间提交控罪条文,但对比起指控迪潘晨时的详细行文时,是次控罪内容相对简单。国王被指控:治国偏私、纵容佞臣、追名逐利、不顾善政、忽视英伦、失苏格兰、破坏教会(英语:Catholic Church in England and Wales)、囚禁神职、违反誓言。叛军形容国王罪证确凿,无从抵赖。罪状未有直接指控国王施行暴政,而是归咎于他的宠臣,对国王的批评只停留于“一成不变、改革无望”。而英格兰先后在苏格兰和法兰西败阵,令贵族怨愤不已,因为国王没有凯旋归来,却征收大量税款声称用在战争上。不过这些指控对爱德华而言实非全然公平,例如苏格兰在1307年几乎被打败。菲腊士认为先王爱德华一世宣战后未能大幅领先敌军就中途崩殂,给了儿子“一个不可能任务”。1318年的爱尔兰霍克战役(英语:Battle of Faughart)是爱德华二世仅有的胜仗之一,成功粉碎罗拔·布斯的爱尔兰计划(英语:Bruce campaign in Ireland)以及杀害了他的胞弟(英语:Edward Bruce)。不过世人只记得国王败仗连连,亦成为众罪行中责难得最苛刻的一条:“简特伯里大主教宣布,所有人都同意,善良国王爱德华驾崩时留给王子的英格兰、爱尔兰、威尔士、加士高利和苏格兰都是安居乐业,却因佞臣和错判而丢失加士高利和苏格兰。”

1月13日会议上发言的议员多次重申控罪条文,总结陈辞时都一致提议太子爱德华在获得百姓下应该为王。汤玛士·域克在每人发言完毕后,都起身询问全院是否同意该议员:“您是否同意?国民是否同意?”。华伦泰表示,这令到议会外人群(包括一大班难以控制的伦敦人)瞬间兴高采烈起来,在域克“致辞时的恰当时刻激动呐喊”。柏域治形容域克致辞时展开双臂、高声敦促“对我而言,他不应再统治了”,人群呼喊“把它搞定!把它搞定!”。麦基锡认为此显示新政权获得一定程度的公众支持,而伦敦人则令到余下的爱德华二世支持者不敢出声。

爱德华三世之后正式被立为王。当日会议,总结陈词的简特伯里大主教表示“贵族们的推举获得百姓的呼喊支持,完成!”,又以《荣耀赞美与尊贵(英语:Gloria, laus et honor)》的副歌作结,而贵族可能出席臣服仪式(英语:Homage (feudal)),效忠新王。与会者并非一致支持新政权,伦敦(英语:Stephen Gravesend)、罗切斯特和卡赖尔(英语:John Ross (bishop of Carlisle))主教就缺席会议以示抗议,其中罗切斯特主教就因此被伦敦暴民殴打。

废黜国王的最后一步,就是通知身在根尼禾夫的废王,他的臣民已不再效忠于他。代表议会和王国负责传递信息的代表团由伊利(英语:John Hotham (bishop))、赫里福德、伦敦主教及约三十名信徒组成,后者包括代表贵族的萨里伯爵以及代表郡骑士的祝素。虽然代表团并非所有人都是议员,但已有足够代表性,其人数规模也更能做到集体负责。他们在1月15日离开伦敦,同月21或22日抵达根尼禾夫,祝素及后以议会名义下令押解废王到伦敦。

兰开斯特伯爵押送身穿黑袍的爱德华到伦敦市政厅主厅。利比嘉(英语:Geoffrey the Baker)的编年史描述了整个过程,议会代表先是含糊其词、“在真相混杂假话”。爱德华有两个选项,其一是禅让王位予太子、其二是被废黜。贵族强调第二个选项将令王位交给没有留着王室血脉的资深政治人物,其实就是指莫蒂默。国王不忿抗议流泪后更晕倒。据赫里福德主教记载,爱德华重申一直按照卿家而行事,但对于他所造成的任何伤害感到懊悔。废王最终选择了让位,而代表团与废王之间的共识记载在一备忘录上,但之后已失传。利比嘉表示,爱德华二世的宫内总管(英语:Steward (office))汤玛士·布伦之后将权杖折断为二,遣散爱德华的内廷(英语:Royal Household)。

1月22日,国会代表团启程返回伦敦。1月24日,太子爱德华在圣保罗座堂已被称王并宣告社会安宁(英语:Peace (law))。1月25日,代表团返抵威斯敏斯特,公布废王的决定,新王可以正式对外宣告为王,因此爱德华三世在位的首日为1327年1月25日。由于议会和法院都未颁下任何针对废王的裁决,因此其他人开始暗中讨论如何处置他。

爱德华三世称王后,柏古拿的威廉(英语:William of Pagula)和华特·德米美(英语:Walter de Milemete)等的导师加快教授新王政治知识。1327年2月1日,仍为未成年人的爱德华三世在威斯敏斯特修道院加冕,不过行政大权继续由太后伊莎贝拉和莫蒂默把持。1328年10月,莫蒂默进爵为边疆伯爵,但只获一小笔封地和金钱。至于伊莎贝拉则在同月成功取回被废王充公的亡夫遗产(英语:dower),而且金额大幅增加,让她年收入二万马克(折合超过一万英镑)。莫蒂默形容伊莎贝拉所得的是“英格兰史上个人收入最多之一”。根据往例,国会应在新王登基继位后召集,但今次要到爱德华三世加冕后才复会,代表是次逊位是前所未见。另外,虽然今届国会横跨两朝国王,但官方记录的日期为爱德华三世元年,而非爱德华二世末年。

议会复会时恢复处理往常事务,包括全国的42个请愿,是平民议员史上最多的一次,当中有来自教会神职人员的,有来自伦敦市的,有来自各郡要求取消个人或城镇罚金或财产刑(英语:amercement)的;另有类近数目的是直接牵涉退位的长篇政治请愿,当中要求处置迪潘晨家族,也有支持恢复第二代兰开斯特伯爵的名誉,以及再次确定大宪章。其他包括请求国王施恩,推翻被认为是错误的地方法院裁决,维护法纪。由于爱德华二世的政权不稳源于无法坚守法纪,因此法纪成为新政权的首要事项,同时纠正废王所犯的过失。其中一个请愿要求授权平民议员带同获得手写确认的请愿及回答到他们的地区,另一个则抗议地方王室成员贪污。这些请愿导致官方在1330年起,改为要求申诉或要求赔偿的人需要亲临国会。

平民议员亦对恢复法纪深表关注,并有请愿呼吁当局马上任命太平绅士,维持地区和平,御前会议及后批准请愿。随着议会议事回复如常,全国期望新政权能合法治国,纠正前朝的不义。朝廷亦接纳大部分请愿,并制定通过17条法规,可见伊莎贝拉和莫蒂默竭力安抚平民。1327年3月9日,为期71日的议会宣告解散,成为该世纪第二长的国会,亦是中古末期唯一目睹国王卸位和新王即位的议会。

至于已逝的兰开斯特伯爵爵位及庄园则由其胞弟接收,而在1323年流放莫蒂默的判决亦被推翻。为了平息爱尔兰局势,议会在2月23日颁布多条条例,特赦所有支持布斯入侵爱尔兰的人,而入侵者亦重获各自的庄园。另外,官方提述废王时的遣词亦变得含糊,例如“曾为国王的爱德华父亲”、“当今国王之父爱德华”、又或者年少时的称谓“卡纳温的爱德华”。伊莎贝拉和莫蒂默为避免废君一事毁坏名誉,他们取得和公开爱德华二世同意追溯其被废黜的协定,不过此将涉及改写发生在两周前且有大批国民目睹的历史。

伦敦城亦因新国王而得益。爱德华二世在1321年决定剥夺伦敦人的选举权,王室成员“抢走城内的一分一毫”又罢免市长,爱德华及后透过多名监督官统治伦敦。古荣·威廉士(英语:Gwyn A. Williams)形容此情此景为“合法性被质疑的紧急政权”把权。1327年,伦敦市民请愿议会复会,让他们重获自由。同年3月7日,朝廷考虑到伦敦人是废君的重要推手后,决定答应请愿之余,更加给予他们前所未有特权。

至于爱德华二世则继续被囚,相信余生都要在根尼禾夫渡过。由于有人试图救走废王,因此他在1327年4月初被转移至更高设防的贝克利城堡。但越狱计谋仍然未止,废王遂经常转监。9月21日,爱德华二世在贝克利城堡死亡。庵乐几乎肯定爱德华是被谋杀,形容“时机巧合得有疑点”,怀疑是莫蒂默要铲除对手和灭掉对方复辟后路。

传统上,议会的议事内容会由秘书同步记录在议会卷宗(英语:Rolls of Parliament)。不过根据《议会史册》,“即使1327年1月政治形势剧变,(1327年卷宗)并无提及爱德华二世不再为王的过程”,该卷宗一开始记载的是:爱德华三世父亲被废后,议会在二月重新召集。菲腊士提出“爱德华二世在纪录中被抹去”可能是因为废黜国王的法律基础并不稳固,涉及此事的人认为不应过于仔细描述,因此没被载入官方记录。其他合理的解释包括:当时的议会显然非法;又或者爱德华三世后来觉得官方记录废黜国王如同承认立下先例,继而自行销毁有关内容。

纵然爱德华登基加冕,但莫蒂默依然是王国的实际掌权人。莫蒂默安排朝廷封他三位最年长的儿子为爵士后,又觉得封爵典礼的礼袍不足显露身份,决定让他们身穿伯爵服装出席典礼,可见莫蒂默位高权重得可以只手遮天。不过,莫蒂默只顾自己致富和离间不同人,而英军在同年史丹鹤公园战役(英语:Battle of Stanhope Park)中败给苏格兰时的战果亦不比爱德华二世为佳,加上翌年的《爱丁堡-北安普顿条约》,都促成莫蒂默开始失势。不过他无意改正情况,亦继续不尊重国王。爱德华虽然原先支持母后反对父王,但不一定支持莫蒂默。 毕域治形容莫蒂默是“狂妄自大以为高高在上的典型例子”,又称他的贪念多如迪潘晨、政治敏感度却少如加韦斯顿。1328年,爱德华与菲莉琶成婚,1330年6月诞下王子。同年10月19日,爱德华三世与盟友发动政变,成功在诺丁汉城堡逮捕莫蒂默,将其逐出朝廷。11月29日,莫蒂默在泰斌(英语:Tyburn)被吊死。自此,爱德华三世开始他的个人统治。

历史学家研究1327年议会时主要分为长短期影响,即此议会在英格兰议会发展的角色和废黜爱德华二世的过程。就前者而言,铎氏描述此议会是英格兰议会史的里程碑,烈察顺及佘礼士(英语:G. O. Sayles)称此开展国会长达半世纪的发展和磨砺。夏利士(英语:G. L. Harriss)提出本届议会限制王权的幅度,类同大宪章限制约翰和德孟福尔限制亨利三世。马迪觉同意此议会推进英格兰改行两院制,因为这些请愿首次展示,平民议员能够自行制定全面的法规回应请愿。祈嘉(英语:Maude Clarke)表示“共同意愿”首次取代“封建反叛”成为排斥国王的主要因素,“国王是被臣民而非封臣所排斥”,因此更显此届议会的重要

至于后者而言,学者主要争论爱德华二世是被议会制度废黜,抑或是在议会开会期间被废黜。虽然大部分主要程序都是在议会之内发生,但亦有重要性相若的事件发生在其他地方,就好似市政厅的宣誓仪式。维多利亚时代宪制史学家认为,爱德华废位让平民院初次履行类似议会制的权力。二十世纪史学家未能就此议题达成共识,一方认为爱德华是被大人(英语:magnate)而非议会“废黜”;另一方(如夏利士)则认为是“退位/逊位”,因为“废黜并无法律程序……如爱德华二世等的国王都是被劝喻放弃王位”。因此,爱德华二世的情况可被总结为“可选择让位予儿子爱德华或强行废黜予他的卿家推举新王”。菲腊士则提出另一论点,称“大人及其门客和伦敦人共同决定”爱德华应该离开王位。

拜恩表示无法判断这些事件是由议会驱动而致,抑或只是议会之内发生;不过他亦指出伊莎贝拉和莫蒂默认同必须得到国会的支持。华伦泰称“废君非革命,亦无攻击王位本身”,事件不是“必然非法及在‘宪法’界限之外”,即便历史学家经常认定是这样。她又提及编年史家对议会的描述不一致,例如称之为御前会议、国王缺席的议会、王后主持的议会、王后及太子召开的议会,令个中情况更难厘清。她在总结时提出,大人获得骑士和平民的支持下,得以决定政策。

邓咸及活氏认为废黜爱德华主要牵涉政治而非法律因素,另一问题是何方废君:究竟是“大人独自废黜,大人和百姓一同废黜,议会自行废黜”。伊恩·莫蒂默形容“王国社会的代表们被要求行使高于王权的权力”,“统一王国里的所有阶层去反对君主”,当中并不涉及民主的发展。马迪觉形容事件之初是男爵叛变,最终演变为“全国公投”,即使平民也成为激进改革的一分子。本届国会亦确立编纂和立法规范请愿以及公布法规的程序,并逐渐成为常态。

叛党领袖们在爱德华二世卸位后,随之将整件事塑造为爱德华退位而非被废,因为当时废黜仍是一不被接纳和难以理解的概念。马修士称,少部分当代人公开抨击废黜爱德华,“但废君本已带来极度不安”,更是英格兰历史中前所未见。菲腊士评论道“以暴虐统治为由罢免合法的神选之王太具争议”,因此爱德华被废黜的理由不涉暴政而是不能胜任国王。《砵氏编年志(英语:Brut Chronicle)》甚至写道爱德华被废不涉人间,而是要实现梅林的预言。

是次废君也为未来立下先例,例如在1386年理查二世与兴讼贵族(英语:Lords Appellant)僵持不下之时,理查拒绝恭临议会(英语:Wonderful Parliament)。当时格洛斯特公爵和简特伯里大主教(英语:William Courtenay)前赴埃尔特姆宫觐见国王时提醒他,根据“宣判爱德华(二世)的法规”,国王没有出席国会的话,可被卿家废黜。此事发生后两年,理查重新独揽大权,有指他可能在此时下令烧毁1327年议会卷宗。基云伟信形容理查视爱德华被废是王室历史的“眼中钉”,寻求将其封圣而除掉后患。不过理查二世最终在1399年被亨利·保灵博废黜,成为超过七十年后第二名废君,而爱德华被废的过程在当时被视为判决先例和旧时惯例。亚当(英语:Adam of Usk)编汇的亨利篡权编年史也写道,两位国王的情况非常相似。

1620年代,龙体虚弱的詹士一世在朝廷逐渐被边缘,宠臣白金汉公爵佐治·维利亚斯反之越来越权倾朝野。司法大臣亨利·尤华顿(英语:Henry Yelverton (attorney-general))公开斥责维利亚斯授勋予亲信,偏私情况如同小迪潘晨,令爱德华二世的废黜成为政治宣传,有当代人借此批评公爵是佞臣,亦有抨击尤华顿之流是难以控制的反王派。

1327年议会是最后一个依据《1535年及1542年威尔士法律法令(英语:Laws in Wales Acts 1535 and 1542)》召集威尔士议员的议会,但该些议员因反王派的阻挠而未能与会。而此届议会与之后五年的议会的出席名单也大致相同。

由基斯杜夫·马洛所写的《英格兰国王爱德华二世荆棘满途之统治及难堪可悲之宾天、伟人莫蒂默惨烈哀痛之失势(英语:Edward II (play))》在1592年首次上演,是首出戏剧化爱德华二世生平的作品。马洛着墨爱德华在位期间议会的重要性,横跨加冕宣誓(第一场第一幕)至废黜下台(第一场第五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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