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标:17°57′57″N 102°36′25″E / 17.965772°N 102.607003°E / 17.965772; 102.607003
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银行(老挝语:ທະນາຄານ ແຫ່ງ ສ.ປ.ປ.ລາວ;英语:Bank Of Lao P.D.R. ,简称BOL),是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之国家银行,成立于1995年10月14日,但官方承认以建国前开始印制“解放基普”(liberated Kip)的1968年10月7日为成立时间。该行之注册资本由国家全额缴付,因此国家也为其资本之唯一持有人。其主要职责为发行货币老挝基普,并进行国内信贷方面的宏观管理等。
老挝在法国殖民时期(1893年-1945年)国内流通着东方汇理银行发行的法属印度支那元,这一时期老挝并没有政府层级的央行机构。后来在二战中日本入侵并占领了老挝,直到1945年日本投降,同年10月老挝宣布成立老挝王国,并指示新成立的经济与财政部(英语:Ministry of Economics and Finance)于1946年开始发行“自由老挝基普”(Free Lao Kip)作为临时货币。
不久法国重新控制了老挝。1950年老挝王室的苏发努冯亲王在老挝东北部成立巴特寮割据一方,后自行发行了“巴特老挝基普”(Pathet Lao Kip)。接着到了1951年12月法属印度支那三国签定《货币印刷机构协议》后,老挝王国政府成立了货币委员会(英语:Currency Board)于1952年开始发行“王家基普”(Royal Kip),这一时期老挝国内流通着两种基普。不久在1954年7月21日后法国放弃对老挝的全部权力,老挝王国正式独立,同时货币委员会更名为老挝国家银行(英语:Lao National Bank)。到1968年10月7日巴特寮的老挝人民革命党开始印制“解放基普”(liberated Kip)。
1975年老挝人民革命党军队推翻了亲美国的老挝王国,同年12月2日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成立,开始实行社会主义经济制度,老挝国内包括老挝国家银行在内的银行悉数被国有化,不久当局正式发行“老挝基普”(Lao PDR Kip)并沿用至今。
1986年11月13日老挝人民革命党第四次党代会召开,决定实行社会主义新经济政策。1988年3月12日为落实党代会精神政府开始改造银行体系,接着在1995年10月14日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主席颁布了《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银行法案》并即日生效,随即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银行(BOL)正式成立。
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银行董事会为行内最高决策机构,董事会由7-9人组成。中央政府副总理为董事会当然主席,财政部部长及行长为当然副主席,副行长为当然成员,而董事会其余成员则由各专业领域之官员或专家组成。在董事会之下行长作为执行官。行长之下再辖各所属机构及单位。
以下为老挝国家银行组织架构图:
注:
By acknowledging the good deeds during the past and presently, the Government has issue the decree, with the decision to adopt the 7 th October 1968 as the day of founding the banking sector, because this dte was the date of printing the liberated Kip currency of the patriotic forces under the leadership of the Lao People's Revolutionary party and succeeded over complete victor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