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的自然环境保全地域是基于自然环境保全法,针对需要特别保护的自然环境而指定的区域。此外,也有基于同一法律所指定的原生自然环境保全地域(环境大臣指定)和都道府县自然环境保全地域(都道府县的知事指定)。
根据日本自然环境保全法(管理单位为环境省),首先区分为自然环境保全地域、都道府县自然环境保全地域和原生自然环境保全地域。接下来,自然环境保全地域、都道府县自然环境保全地域又更进一步的分为特别地区、海域特别地区和普通地区。
自然环境保全地域是单纯为了保护自然环境,而自然公园的目的则是为了在保护的同时促进该地区的利用(例如观光等)。
以下的规范和限制主要是针对自然环境保全地域。都道府县的自然环境保全地域,由各都道府县的自定条例来规范。
虽然是报备制,但受理的官方单位也有可能限制或禁止申请者的行为。这是自然公园法(普通地区)、自然环境保全法(普通地区)的特征之一。
环境大臣所指定的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