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至2018年4月,联合国核准及部署了71个维和行动,并不包括如朝鲜战争、波斯湾战争等在联合国核准底下进行的军事介入行动。
在联合国宪章中赋予联合国安全理事会的权力和责任,要求安理会采取集体行动,以维持国际和平与安全。为此,国际社会通常经由安理会授权进行维持和平行动以及相关工作。这些维和行动大多是由联合国本身来具体执行的,为联合国部队的指挥工作服务。在联合国的直接参与下,未经安理会授权的其他组织进行维持和平行动被认为不适当的,如北大西洋公约组织、西非国家经济共同体等区域性组织或若干国家组成的联合军事力量进行某些维持和平的行动。
以下列表并不包括联合国特别政治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