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主题
西洛锡安问题(英语:West Lothian question)是英国当前在国会管辖范围的一大吊诡困局,属于广义的政治前途问题(国族问题,National Question)。这个问题是由时任苏格兰西洛锡安选区的工党议员谭姆·戴利埃尔(Tam Dalyell)于1977年11月4日在全英国会下议院辩论《1978年苏格兰法案》和《1978年威尔士法案》两个权利下放的议案时首次提出:
“不知道各位英格兰的选民和议员到底能够忍耐这个情况多久……至少119位来自苏格兰、威尔士和北爱尔兰的议员在全英政治发挥重大甚至决定性的影响力,而他们自己对苏格兰、威尔士和北爱尔兰的相同议题毫无发言权?”
戴利埃尔议员在此次发言中进一步指出,这两个议案通过后的极端情况可以是,以后来自西洛锡安(West Lothian)的议员可以就英格兰中部西布罗米奇选区(West Bromwich)的议题投票,却不能就自己选区的问题在全英国会中表决。
北爱尔兰统一党议员埃诺奇·鲍威尔在回应戴利埃尔议员时说道:
“我们最终弄明白来自西洛锡安的议员想暗示的,让我们把这议题叫做‘西洛锡安问题’。”
“西洛锡安问题”一词便出自此处。而之所以称之为问题,可能是议员们认为,这个议题性质有如19世纪困扰英国政坛的近东问题和北爱尔兰问题一般严重。
这个议题主要由两方面的问题组成:
但自从通过《1998年苏格兰法案》和次年苏格兰议会成立以后,这个问题终于成为了吊诡的事实。由于现时并无禁止苏格兰议员对关于英格兰内政的议案做出表决,在2005年英国大选苏格兰的议席数目从原来高于人口比例的72席降至59席。
而这个隐忧终于在全英国会审议英格兰内部的医疗改革和增加大学毕业费用的法案时爆发,在大多数英格兰议员反对的情况下,议案却在苏格兰议员的支持下以微弱多数通过。对于这个窘况,保守党影子内阁的宪制事务大臣奥利弗·希尔德的批评,不失为不满现状人士观点的一个总结:
“任何仅挟苏格兰议员的支持票通过的英格兰政策都是不能持久的,尤其是苏格兰的相同政策却有苏格兰议会自行定夺的情况下。”
而议案的受益一方,政府的宪制事务大臣范克林勋爵(英语:Lord Falconer of Thoroton)辩称道:
“全部议题——虽然它们的影响似乎局限于英格兰——但对整个联合王国的影响——(英格兰)地方拨款决定,不但决定了英格兰各地方分得的公帑,这也会影响到苏格兰、威尔士和北爱尔兰。因此这是整个联合王国的事务,因此应该在西敏寺由全英国会议员辩论,而不能因为议员的选区所在而订定议事资格。”
苏格兰议会是根据全英国会通过的法例《1998年苏格兰法案》成立的。法案内容包括,苏格兰议会并不具有主权议会的地位,而且维持了全英国会对苏格兰地区的最高立法权。全英国会拥有推翻或否决苏格兰议会的决定。因此,全英国会是下放权力给苏格兰议会,而非移交权力。
此条文的实际演绎是,全英国会的全体议员就关于苏格兰问题的提案权,辩论权和表决权并无被禁止。诚如该法案的28(7)条说到,苏格兰议会的立法权力,不能影响全英国会对苏格兰的立法权力。
在权力下放期间,全英国会和苏格兰议会曾联席召开一个会议,协调相关事宜,称为“塞维尔会议”(Sewel Convention)。现时这个会议会按需要召开,苏格兰方面会通过会议提交一些关于自治事务提案到全英国会,供全体议员表决。而在会议成立初期,会议强调全英国会不会轻易地就苏格兰自治事务通过决议,除非经苏格兰议会事先同意。但这个会议并无法定权责,纯粹是处理两个议会交流提案的程序。由于全英国会具有至高立法权,因此就算苏格兰不同意提交提案,全英国会都可以辩论甚至通过该议案,但迄今在现实中从未发生这种情况。
而关于防卫、国家安全、外交、政府财政和经济政策的议案,也即是伦敦当局的保留事务,需由西敏宫全英国会全体辩论并表决。由于伦敦政府没有下放处理保留事务的权力,苏格兰议会无权就此等事宜通过议案。因此西洛锡安问题在保留事务方面,并不成立。
类似西洛锡安问题的现实情况早在1921至1972年间发生过。当时北爱尔兰有自己的国会,负责处理自治事务。而北爱尔兰也会选出议员到西敏寺全英国会,而这些议员只能投票决定大不列颠岛三区的非保留事务。
不过这一时期北爱尔兰的全英国会代表席次被大幅削减,甚至不合人口比例。1918年大选,北爱尔兰有29个全英国会议席,到1922年大选,北爱尔兰只有13个议席。1950年,全英国会废除大学功能组别,北爱尔兰只能选派12个代表,出任全英国会议员。
对于这个困局最大呼声的解决方案便是禁止苏格兰议员投票表决无关于苏格兰的议案。这是英国保守党自1999年的竞选政纲之一。1999年7月,保守党党魁夏伟林曾经说过:
“英格兰议员应该有独有的权力处理英格兰的法例……人们会对这些在英格兰讨论,却由英国其他地区的代表所作决定感到愤慨,而英格兰人却无法就其他地区的事务发表意见……我认为任由怨气积聚是危险的。我们现在应该要令政府管治更为公平。”
在苏格兰维持优势的工党,对这个方案持反对立场,时任苏格兰事务大臣的韦俊安指责夏伟林是“为英格兰民族主义煽风点火”。
来自苏格兰的保守党和苏格兰地方政党议员都会严守原则,不会就只能影响到英格兰的议案投票表决。西洛锡安问题的提出者,戴利埃尔议员也遵守这个原则。但有些时候,苏格兰议员也会破戒投票。在审议《2004年高等教育法案》时,苏格兰民族党党团便以法案涉及削减英格兰教育拨款,会因财政部使用的巴尔内特方程式(Barnett Formula)而影响到苏格兰的教育拨款而投票否决法案。
在2006年英国自由民主党党魁选举中,候选人西蒙·休斯曾把劝谕苏格兰国会议员不要就英格兰事务投票作为自己的政纲,而他同时支持英格兰应该有自己的议会。
反对该解决方案的人士认为这个方案只会带来更多混乱,甚至会造成国会大分裂。进一步而言。这个解决方案会为来自令来自苏格兰的英国内阁成员带来职权上的争议,就算无人质疑,他们也陷入无权就英格兰事务投票但有权处理英格兰事务的困局(前任英国首相白高敦就来自苏格兰)。
而这个方案可能制作出另一个与西洛锡安问题截然相反的问题。现时全英国会仍然持有审核苏格兰政府财政预算案的权力。但倘若英格兰议员表决英格兰事务,英格兰的财政预算案,苏格兰议员无权过问,但英格兰议员却能干预苏格兰的政府财政。这个情况恰恰与西洛锡安问题的困局刚刚相反。
参考北爱尔兰的先例,有人提出裁减苏格兰在全英国会的代表席次到约40席。但这会令苏格兰的每个议席所代表的人数升高,间接削弱了苏格兰对英国政治的发言权和影响力。另外也有人质疑议席换就英格兰事务投票权的方式是否合适,因此英苏双方对此未有定案。
在英格兰也成立一个如苏格兰议会的立法机构,被部分人视为解决这个问题的方法之一。部分人建议,英格兰新议会的职权,应该有如威尔士国民议会一般。而在西敏寺的全英国会依然可以辩论并表决各项全英保留事务,如国家安全、外交、政府财政和经济政策的议案。
不过反对这个意见的大有人在。时任工党内阁宪制事务大臣范克林勋爵认为,若英格兰国会成立,只会令议会制度架床叠屋,令议会成为“贵价聊天室”,并相信新的英格兰议会“会矮化其他地区的新议会”。
当时工党政府通过在英格兰不同分区成立不具立法性质,而且是直选产生的区域议会,企图解决这一窘境。
1998年,伦敦区域议会经市民公投通过,但当年的公投和选举旨在恢复大伦敦市长。此外,这个方案在英格兰东北部遭受挫折。2004年11月,到东北英格兰地区否决了直选区域议会的公投案,导致尚未公投的地区搁置相关公投,由暂委的区域议会代替相关职能。
另一个解决方案可能是解散联合王国,允许苏格兰、威尔士和北爱尔兰各自成为主权独立的国家,亦即英国解体。这个方案的支持呼声在苏格兰和威尔士当地的倾向独立的党派。而在北爱尔兰,新芬党向来有反对联合王国的情结。
不过,这个方案很难避免会为英伦三岛带来政局动荡。现阶段方案似乎不可能会通过,因为国会里英格兰席次占八成,若无显著来自英格兰的支持,此方案几乎无法通过。
废除苏格兰议会、威尔士国民议会和北爱尔兰议会,全英立法权重归西敏寺的全英国会,被认为是彻底解决此窘局的手段,毕竟这个问题是由三个自治议会机构成立所引起的。
1998年,大法官艾伟仪勋爵(Lord Irvine of Lairg)曾说过:“这个问题的最佳解答,就是不要再问这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