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芯片(V-chip)是指使用在加拿大、巴西和美国地区电视机接受器的一种技术,可依据节目内容分级来阻挡特定节目的播放。这项技术是为了让家长能管理孩童观看的电视节目内容而设计。自1999年起规定,在美国市场销售的所有电视机必须于2000年1月开始支援V芯片技术。利用此方式来阻挡电视节目的构想在1994年由布莱特·威斯特(Brett West)和约翰·P·葛登纳(John P. Gardner)取得专利,并在加拿大进行测试。自此之后业者开始生产许多使用V芯片技术的装置。
V芯片技术的运作方式与隐藏字幕十分相似,皆是利用电视讯号的垂直空白间隙传送。此系统会接受在播送讯号中的特殊代码,代码中包含该节目的分数资讯,此分数是利用简单的数字系统针对节目中的暴力、性和粗俗言语内容进行分级。节目的讯号会依据分级编码,并使用扩展数据服务(XDS)协定在讯号垂直空白间隙的第21条中传送,由电视机的V芯片负责侦测。如果节目的分级超过该台电视设定的可接受等级,节目便会被阻挡而无法播映。由于广告、新闻和体育节目没有分级,因此V芯片不会阻挡这些节目的播出。
为了避免较年长的孩童自行变更设定,V芯片内设有一组4位数的密码。然而电视机的操作手册上皆有记载重设此一密码为“0000”的方式(此为V芯片内建的功能,可在家长忘记所设定之密码时提供重置选项)。
“V芯片”一词据信是由麻塞诸塞州议员艾德·马基创造。根据马基个人表示,“V”是指“暴力”(violence)。然而,在一段访问中,宣称自己发明了此一装置的人物表示,“V”所代表是的“观众控制”(viewer control)。其他传播业界人士将V芯片的发明归功于时任美国电影协会主席的杰克·瓦伦提(Jack Valenti),而V字母则经常被误认为代表瓦伦提姓氏的第一个字母。
“家庭观赏时段”(Family Viewing Hour)政策于1975年在美国实施,在该时段内电视台仅能播出适合所有年龄观众的节目。但由于电视台认为这项政策侵犯了他们受宪法第一修正案保障的言论自由权利,家庭观赏时段很快地宣告终结。V芯片的发明者最初是为了让想要控制孩童观看节目的家长能有一个简单的工具。他并未预期此一装置在日后会成为所有电视必须配备的全国标准。
美国国会在1996年决议电视业界应建立一套自愿性的节目内容分级系统,称为“电视家长指引”(TV Parental Guidelines)。在全美广播事业者联盟(NAB)、国家有线电视和通讯协会(NCTA),以及美国电影协会(MPAA)主导下,加上由联邦通讯委员会自权益倡导社群中选出的五名成员,以及来自电视产业的代表等24人,共同参与了电视分级系统的建置。分级标示会在每个节目开始时于画面的左上角显示,许多电视台也会在每个广告时段结束后显示节目分级。此一系统包括了TV-Y、TV-Y7、TV-G、TV-PG、TV-14和TV-MA共六种分级。
TV-Y包含了适合所有年龄的儿童观看的节目。TV-Y7节目则适合较年长的儿童观看,特别是7岁以上的儿童。TV-G包含了适合所有年龄层收看的节目,这些节目中不包含或仅有少数暴力、强烈语言和性关联内容。TV-PG分级的节目中可能包含家长认为不适当的内容,包括中等程度的暴力、部分性关联的场面,或粗俗语言内容。TV-14节目需要家长特别留意其中不适合低于14岁以下儿童的内容。最后,TV-MA节目是特别为了17以上的成年观众而制作。
提姆·柯林斯宣称他在西门菲莎大学担任工程学教授期间发明了V芯片技术;然而他并未取得此一技术的专利。
透过此一方式阻挡节目播放的构想在1994年由布莱特·威斯特(Brett West)和约翰·P·葛登纳(John P. Gardner)取得专利,并在加拿大进行测试。这项专利的编号为5,550,575。其他另有两人也注册了与V芯片技术相似或相同的专利:分别是欧马哈家长协会的约翰·奥利沃(John Olivo),以及空军军官卡尔·伊兰(Carl Elam)。柯林斯、奥利沃和伊兰皆宣称自己发明了这项科技。
虽然V芯片的专利的注册人有争议,加拿大渥太华的“Wi-LAN”公司是目前专利的持有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