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罗宾‧威廉斯(Robin Williams)与大卫‧艾吉(David Edge)于“THE SOCIAL SHAPING OF TECHNOLOGY”一文中指出,有关科技的社会形塑(Social Shaping of Technology:SST)的中心思想,其为一个有着多重的概念(透过不定必要的思想选择),包含着个人创作的产品与系统上的设计,以及创新程序的方向或轨迹。
假使科技不会有经验上预测的逻辑或是单一决定因素的展现,创新只是个“分叉路的花园”(garden of forking paths)罢了。不同的路线会是存在的,且潜在通往至不同的科技产出。重要的是,这些选择可能在对于社会与特定社会群体上会有不同的潜在暗示。
科技的社会形塑是一种科技的模式,其来源从1980年代麦肯尼兹(MacKenize)与沃克曼(Wajcman)的“科技的社会形塑”一书、聘奇(Pinch)与比耶克(Bijker)的科技的社会建构(Social Construction of Technology,SCT)框架,以及卡隆(Callon)与赖托尔(Latour)的<wiki>行动者网络理论</wiki>而来。他们有共同的争点,如创新的线性模式以及科技决定论。
科技的社会形塑着重在发现不同科技选择的结果,但却是挑战科技决定论(Technological Determinism)对于科技会追随其发展的途径并非人类的影响而来,相反的却是科技影响社会。从这个论点来看,社会形塑的理论学者认为科技与社会的关系视为一种各自的形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