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冈县旗(日语:福岡県旗/ふくおかけんき )是日本的47面都道府县旗之一。该条目是对福冈县旗以及福冈县章(日语:福岡県章/ふくおかけんしょう)的解说。
县章基于公开征集的方案,并于1966年5月10日第342号县告示上制定。它是平假名“ふ”与“ く”以及县花梅花的图案化,象征着和平、福冈县的发展势头与县民的融合与进步。县旗还没有它特殊的规定。1966年9月16日,福冈县政府在制定县章使用范围扩大方案时,决定在福冈县厅前悬挂用青色作底色、中央盖着白色县章的旗帜。这种配色方案已经成为现在惯例的设计。除此之外,在国民体育大会上与超级竞技大会上,福冈县代表团使用的是白色为底色县章为红色的县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