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尔斯·芬尼(英语:Charles Grandison Finney,1792年8月29日-1875年8月16日),是一位奋兴家、牧师、教育家和社会改革家。他是第二次大觉醒的领导者,因此被人称为现代复兴之父(英语:The Father of Modern Revivalism)。
芬尼出生在康乃狄克州哲菲郡华伦镇(Warren, Litchfield County, Connecticut)的一个农家中,在15个兄弟姐妹中排行最小。他2岁时候随着父亲搬到纽约州的奥尼达(Oneida County, New York)。因为家境问题芬尼并没有读大学,但他在家乡备受尊重。芬尼的父母亲并不是敬虔的基督徒,而由于当时的生活环境芬尼并没有机会听到他人布道。后来芬尼一家又搬到安大略湖的沙吉港(Sachett's Harbor,Ontario)。在芬尼二十岁的那一年,他到新新泽西州担任教职的工作。后来他也学了拉丁文、希腊文和希伯来文。在1818年时,芬尼的父母亲要他回纽约的杰弗逊与他们团聚。也因此芬尼决定留在亚当斯的法律事务所当一名实习生。在学习法律课程时,芬尼发现所读的书本里有一些作者经常引用圣经,并且特别引用摩西律法作为普通律法的大原则权威。这使得芬尼开始对圣经非常兴趣,并因此买了一本圣经并加以阅读和研究。
29岁时他放弃了法律,受洗成为基督徒,并立志投身传教。接着他在长老会下接受训练,成为了一位合格的牧师,但是同时他也开始对基本教义感到疑惑。1832年芬尼搬到纽约,在查塔姆街教堂传教,之后他创立了百老汇礼拜堂。
芬尼结过3次婚,但前两任妻子都不幸比他早逝世。1824年,他娶了Lydia Root Andrews(1804年-1847年)。1848年,他与Elizabeth Ford Atkinson(1799年-1863年)结婚。1865年,他再与Rebecca Allen Rayl(1824年-1907年)结婚。三任妻子都协助他的传教工作,也在复兴运动中陪伴着他。芬尼有6个孩子,皆为第一任妻子所生。
芬尼原是加尔文教派背景,年轻时曾经加入长老会,但后来离开加尔文主义。对芬尼而言,复兴是件极为重要的事,因此他极力的向教会呼吁要求复兴的来临。他认为每当人们感觉需要被复兴的时候,人们便可以期待复兴的来临,并且一间教会是否会复兴,责任在于牧师及教会的领导者。
芬尼一直到29岁前都尚未接触基督教。为此,芬尼在他的自传中关于为什么决定投身基督教有一个戏剧性的描述:1821年的一个星期日早上,芬尼下定决心要确定他的灵魂是否能够得到救赎。于是他到平时常去的一片森林里,想要暂时远离他人并且能够专心寻求于上帝。他跪下来祷告,但他却发现他无法专心祷告,这使得芬尼极其痛苦和讶异自己的情况。于是他回到办公室,并持续保持要向神倾倒一切的心。最后,所有人都离开了办公室,剩下芬尼一人。而正当他关上门转身时,他忽然见到了耶稣就站在他的面前。这使得他跪在地上,大声哭泣的将所有心事都倾诉于神,并且向神忏悔,之后芬尼就决心投身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