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害

✍ dations ◷ 2024-11-03 02:31:36 #不害
不伤害(梵语:अहिंसा,ahiṃsā,巴利语:avihiṃsā),又译不杀、不杀生、不害,原意是指对一切有情不加以伤害,为非暴力之意。源自古印度宗教,由印度教、耆那教及佛教承袭下来。佛教的五戒中,以不害为首。“不害”的原词 ahiṃsā 源于梵文的字根 hiṃs,意思就是击打;而 hiṃsā 则指受伤或伤害,再加上相反前缀 a- 就成为了 ahiṃsā,用以表示“不害”或“非暴力”。不害代表了不杀害和不伤害。不害理念同时尊重生命,尊重思想、言语和行为的正直,为人类自然和万物服务。有关“不害”的概念通行于印度次大陆的诸宗教,包括:其对象亦不只限于人类,并包对所有非人类的动物及其他众生仁慈与非暴力:它尊重生命为一整全体,并相信所有生物均相通。 不害理念被圣雄甘地教导给他的追随者。 不害的理念同时包括了避免在语言上或行为上的暴力,除非是基于自卫的需要,以彰显灵性的强壮,和避免所有各种暴力所带来的相随业力。起源自吠陀时代,在《夜柔吠陀》等婆罗门教经典开始使用这个字。婆罗门教《广林奥义书》所指不害意为断灭轮回的五种解脱方法之一。根据上座部佛教苏达.法拉.布达哥斯阿阇黎(Somdet Phra Buddhaghosacariya)的《奉持八关斋戒》(The Eight-Precept Observance):违犯不杀生戒有五个要素: 1. 存在活的生命。2. 行者知道此为活的生命。3. 意欲杀害。4. 行杀害。5. 导致生命死亡。 五条要素全都要成立才会违犯不杀生戒,只要有一条要素不成立就不会违犯不杀生戒。根据上座部佛教马哈希尊者《减损经讲记》:现在我们会从佛教徒的道德观来思考杀害行为的构成因 素。其必要的因素为:一、该目标必须是众生;二、必须觉 察它是众生;三、行为者必须有杀害意图;四、必须有杀害 的力气或导致死亡,例如,攻击、切割等等;五、这个力气 必须造成生命的毁坏。如果欠缺这些因素中的任一个,就不 能严格的被视为是杀害的行为。上座部佛教马哈希尊者《减损经讲记》开示说明比丘不应该吃三净肉,比丘吃非三净肉会违犯比丘戒不过不会违犯不杀生戒,吃非三净肉不会造杀生的业。汉传佛教《摩诃僧祇律》第4卷记载具足五个条件会违犯不杀人戒:一者人;二者人想;三者兴方便;四者杀心;五者断命。汉传佛教《摩诃僧祇律》第19卷记载具足五个条件会违犯不杀畜生戒:畜生、畜生想、杀心、起身业、命根断。说一切有部将不害视为是一种善的心所,列入大善地法中。《大乘广五蕴论》曰:“云何不害?谓害对治,以悲为性。谓由悲故,不害群生,是无瞋分,不损恼为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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