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振姬(1612年-1681年),字亮四,一作亮泗,号王孙,又号颉云,山西高平县伯方村人。明末清初政治人物。崇祯末科乡试解元,清朝首科进士。官至湖广布政使。
明崇祯十五年(1642年)乡试第一名(解元),清顺治三年(1646年)中进士,初任平阳府教授。迁国子监助教,转刑部主事,再迁员外郎中。公事之暇,读书不倦,著述甚富。顺治十年(1653年)担任山东济南道参议,历官金衢道左参政。顺治十四年(1657年)任广东兵备驿传水道,“减船数百,减费七万六千余”。顺治十六年(1659年)任广西按察使。洪承畴荐为湖广布政使,不久辞官回乡。康熙十七年(1678年)司寇刘楗推举为博学鸿儒科,三年后以老病辞。卒于康熙二十年(1681年)。私谥坚毅先生。
著有《尚书注》、《西河遗教》、《四州文献》、《三川别志》等,皆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