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喀,又作法客、法克(1664年五月-18世纪1713年:249),满洲镶黄旗人,钮祜禄氏。清朝外戚,鄂必隆之子,曾继承鄂必隆的公爵。一度被其弟阿灵阿所害。
根据《开国佐运功臣弘毅公家谱》等文献记载,法喀生于康熙三年(1664年)五月,生母是侧室舒舒觉罗氏:249。父亲鄂必隆为康熙帝亲政前的四位辅政大臣之一,康熙六年(1667年),康熙帝恩赐鄂必隆把一等公爵的爵位传给法喀,但也还让鄂必隆称一等公。
康熙八年(1669年)五月,康熙利用了布库少年设埋伏将鳌拜捉拿,并整肃鳌拜党羽。康亲王杰书等断定鄂必隆犯有《大清律例》十二罪,但最后康熙还是继续保留了法喀的爵位。
后来,法喀异母弟阿灵阿,指控法喀犯罪,朝廷改由阿灵阿继为公爵。阿灵阿还欲斩草除根,于是散布流言蜚语诬害法喀,想让法喀被处死,法喀将此事向康熙帝申冤,康熙帝震怒,把阿灵阿撤职查办,但还是保留了阿灵阿的公爵。引用错误:没有找到与<re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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