敖幼祥(1956年10月26日-),台湾漫画家,生于台北县中和乡(今新北市永和区)。代表作《乌龙院》,累计销量已经超过4300万册。同时敖幼祥也像《乌龙院》大师兄一样,人称大师兄。获得了“亚运志愿者名人堂”代表。第 5 届金漫奖颁奖特别贡献奖。民国七十二年开始在报上连载四格漫画。
敖幼祥父亲是个建筑师,母亲是家庭主妇, 全家四个男孩中他排行最小。10岁时患上严重的哮喘病,走楼梯走几个台阶就得停下来缓口气。 因为哮喘病常常需要打针、吃药因此导致上学后经常向学校请病假,同时也因此落下了不少功课,期末考试时老师不认识他,他也不认识老师。与同学老师之间疏远的人际关系以及倒数的考试成绩,都让年幼的敖幼祥无法承受,令他觉得有挫折感,开始畏惧学校。在家养病时因为哥哥们要去上学,爸爸要去上班,妈妈要忙着家务,所以常常一个人独处,长此以往导致他性格孤僻。不过在其兄长的开导下,敖幼祥开始拿起画笔涂鸦,从此一发不可收拾,报纸、杂志封面、废纸只要是能画画的地方都被他拿来创作了。
小学四年级时,敖幼祥用作业本创作了他的“第一本”漫画,取名叫《我的老师是女鬼》,当时班上同学各个都看过这本漫画,但正当他乐在兴头时,真正的女主角——班主任出现了,顿时整个班级鸦雀无声,接着这本《我的老师是女鬼》就被班主任撕成碎纸片,恼羞成怒的班主任还用藤条狠狠的打了敖幼祥的手。敖幼祥后来回忆道此事时说:“至今我已经出版了143本漫画,但最怀念的还是那本空前绝后的小小作业本。”
小学毕业后,因其父母一直反对他画漫画,所以敖幼祥并没有进入他梦寐以求的美工科系学习去继续他的漫画梦,而是进了中国海事专科学校。由于和自己的志向相差太大,加上这所学校是个“流氓学校”,在第一年里敖幼祥根本无心学习,索性加入了“混混”行列,以前内向寡言的他学会了喝酒、抽烟、飞车、群殴,当时他觉得是一种发泄不满的方法。
到了第二年,敖幼祥愈发觉得这种生活根本麻痹不了自己,他把目标转回了他的漫画梦,叛逆心理使他在一次群殴后毫不犹豫地站出来顶罪,学校把他开除了,这年他16岁。
被开除后敖幼祥回家与父亲大吵一架后离家出走,白天他在一家卡通动画公司当学徒,晚上去美工学校读夜校,白天的薪水只够他交学费,有时候他母亲会偷偷跑去看望他并给他生活费。在当学徒时他拼了命的画,常常一画就是20小时,画累了趴桌上小憩一会儿,醒了就继续画,同事们都觉得他“太辛苦了”,但他却说“我很幸福”,因为是做自己喜欢的东西。敖幼祥的勤奋和能干,得到了动画公司老板的器重,使他不到两年时间便升为学徒中的“队长”,但眼睛的近视度数从450度加深为1050度。
1980年,在做了七年多学徒后,一次巧合的机会让他认识了一位《中国时报》编辑,这名编辑帮助敖幼祥的四格漫画作品《乌龙院》在《中国时报》上专栏连载,一时间“敖幼祥”三个字红遍台湾。1982年《乌龙院》发行后他说“我红到连自己叫什么都忘记了。”1985年,日本讲谈社《Morning》月刊开始连载《乌龙院》。《乌龙院》不仅使得敖幼祥名利双收,还使敖幼祥与父亲的关系大大改善,敖爸爸开始慢慢接受儿子和他的漫画,他虽然很少当着敖幼祥面夸奖他,但逢人便指着报纸上的漫画和作者姓名自豪的说:“这是我的小儿子!”
但《乌龙院》的走红也带给敖幼祥压力,敖幼祥说:“红得受不了了,几次想过自杀。”工作上的繁忙导致对家人的疏远,一个月只能见几次面的女儿都对他很陌生。与出版社的矛盾、合约纠纷、《乌龙院》盗版问题等等,使得迫于压力的敖幼祥把公司全部职员辞掉,并把公司关闭,一个人到花莲海边隐居。
隐居期间国立东华大学的校长找到敖幼祥,邀请他到学校教书。于是,敖幼祥在国立东华大学开设了《图像创意与漫画制作》。在教了三年大学生后,敖幼祥自己开设了一个“幼儿漫画班”,这时候教书成了他生活的重心。
2001年敖幼祥将旧版《乌龙院》,全部142本漫画、以及130集Flash动画著作权一次性卖给了台湾某公司,合约期长达作者死后再加50年的时间,而转让价格只有300万新台币,由于该公司经营不善,并没有对《乌龙院》等作品进行发行,敖幼祥将此公司告上法庭。这年敖幼祥45岁,他决定“重出江湖”,继续完成他的漫画梦。2002年10月,看好中国漫画市场的敖幼祥在广东省珠海市创建了自己的漫画工作室,2003年12月将工作室转到广州市,2005年在浙江省舟山市的一个小岛上创作出了《乌龙院大长篇》。
2005年9月,敖幼祥与台湾某公司的著作权纠纷案一审宣判结果为敖幼祥胜诉,包括142本漫画版权在内著作权全部收回归敖幼祥所有。
2012年5月,《乌龙院大长篇》以4868页宣布完结,为两岸三地原创漫画最长纪录。2005年敖幼祥开始创作此漫画,到2012年一共在漫画杂志《漫画世界》上连载了7年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