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鹏岛是位于中国广东省阳江市海陵岛经济开发试验区的一个海岛,占地面积约1.63平方公里,离陆地约12海里。南鹏岛由两座面积分别为0.4和1.23平方公里的小山组成,中间以沙滩相连,侧面看因象大鹏展翅,故名南鹏岛。
在中国抗日战争期间,南鹏岛于1937年时发现有钨矿,日军获知后,于1938年5月30日占领了南鹏岛,并强征2至3万中国劳工上岛采矿,因日军残暴对待劳工和岛上生活、医疗条件简陋,大量劳工死亡。据不完全统计,日军侵占南鹏岛期间,导致了当地渔民和劳工约3500人死亡,被掠夺的矿石约7246吨。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在岛上建立国营南鹏矿,并建立了学校、电影院、商店、医务室、民居等建筑,高峰期间曾有1.2万人在岛上居住。1970年代,因岛上资源枯竭,岛上人员开始撤离,建筑逐步荒废。
1993年,荒废的南鹏岛由阳江市的海陵镇政府承包给商人李宗岑造林,双方签订《承包造林合同书》,承包期限为70年。李宗岑承包后,在岛上种植了大量的树木,并养殖了近千头黄牛和山羊。2012年,阳江市海陵岛经济开发试验区管委会将李宗岑起诉至法院,认为当初签订的《承包造林合同书》无限,法院在一审中判决李宗岑败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