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秩(拉丁语:ordo)是天主教、正教会(东正教)、东方正统教会等基督宗教宗派任命神职人员的圣事,是七件圣事之一,一般只能由主教施行。天主教的神学认为,圣秩圣事是《旧约圣经》中的司祭职传统的一种延续,领受圣秩者得到了圣神(圣灵)的祝福,并因此获得神权。天主教除居于少数的东方礼教会以及极少数特例宽免外,目前只能授予独身的男性圣秩(终身执事除外),而正教会则可祝圣女性为执事、祝圣已婚男性为司铎,但只能祝圣未度婚姻生活的男性为主教。
新教,尤其是受加尔文和慈运理思想影响的改革宗,一般基于信徒皆祭司的信条认为,作为神职人员的牧师、长老等等也不过是平信徒的领袖而已。因此大部分新教一般将任命神职人员的仪式称为“按立”、“授职”,且认为这只是教会的一种礼仪罢了,不具有圣事(圣礼)的地位。
根据《新约》的记载,耶稣主持并设立了如洗礼、共餐、洗脚、傅油、驱魔这些惯例,逐渐的随时代的演化便有了“圣事”的感念。天主教会的七件圣事,据说是P.隆巴德提出由托马斯·阿奎那整理最后经脱利腾会议再颁布的,包括有圣洗圣事、坚振圣事、圣体圣事、和好圣事(告解)、病人傅油圣事(旧称 “终傅圣事”)、婚配圣事与圣秩圣事。其中前五件圣事一般认为都需要经圣秩圣事领受有效铎品(司铎职,俗称神父)者才能施行,而婚配圣事依天主教神学则是夫妻双方共同为对方施行的一项圣事,神职人员只是一个从旁见证者。
具体而论,天主教在梵蒂冈第二次大公会议后事实上废除了小品,目前的圣秩分为主教、司铎与执事三等,祝圣为主教者方才领受了完满的圣秩圣事。除东方礼教会可祝圣已婚男性为司铎,以及可祝圣已婚男性为终身执事两个例外,基于中世纪以来的教会传统以及目前天主教会对宗徒传承的理解,天主教会中领受圣秩者必须为独身男性(但也有个别给予已婚男性宽免的情形存在,但这样的宽免不适用于祝圣主教的情况)。领受铎品者是否一定是男性,以及是否必须独身者才能领受铎品目前都是天主教内保守派与改革派交锋的重点问题。
在华人地区,又将祝圣神父称为“晋铎”(即“晋升司铎”之意,司铎是对神父的正式称呼)、祝圣主教称为“晋牧”(即“晋升牧职”之意,天主教将主教比喻为牧人,且主教有时又可称为“司牧”),这是汉字文化中产生的特殊用法。
东正教与天主教一样,都承认圣秩的圣事地位,不过有时会将这个名词翻译为“神品”、“圣品”等。东正教目前允许女性可被祝圣为执事,但神父、主教必须为男性。正教会制度上允许已婚的神父和执事。已婚者领受白神品,独身者则是领受黑神品。度婚姻生活者不能被祝圣为主教。另外,即便是领受白神品者,婚姻也必须在领受圣秩之前就已完成。如果领受神品因丧偶成了鳏夫,神父和执事都不能再婚。
一般而言,除了圣公宗下的盎格鲁大公主义等少数派别承认圣秩圣事的圣事地位,以及圣公宗其他派别对圣秩圣事采取相对模糊的态度以外,大部分新教,尤其是受加尔文和慈运理思想影响的改革宗一般基于信徒皆祭司的信条认为作为神职人员的牧师、长老等等也不过是平信徒的领袖而已,并没有什么特别的权柄。因此大部分新教一般将任命神职人员的仪式称为“按立”、“授职”,且认为这只是教会的一种礼仪,不具有圣餐礼与洗礼一般的圣礼(新教对圣事的称呼)的地位。新教的神职人员一般可以结婚、丧偶后也可再婚(但信义宗与圣公宗下也有少部分神职人员加入了圣公宗或信义宗的修会,因此需要守独身)。部分新教派系也允许按立女性为神职人员。
也有部分新教派别基于对信徒皆祭司理念的激进理解,完全拒绝按立牧师、长老等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