雍和宫位于北京市东城区雍和宫大街,是北京最大的藏传佛教寺院。明代为太监官房,清康熙三十三年(1694年)在旧址上建立雍亲王府邸,雍正帝即位后,将前半部改为黄教上院,后半作为行宫,后行宫遇火被焚。雍正三年(1725年)上院改为行宫,正式更名为雍和宫。乾隆九年(1744年),雍和宫正式改为藏传佛教寺院。
雍和宫南北长400米(1,300英尺),占地66,000平方米(710,000平方英尺)万平方米,布局分为东、中、西三路,共有五进院落。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1957年入选第一批北京市文物保护单位,1961年成为第一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康熙三十三年(1694年),清康熙帝在内城东北原明代内官监官房旧址为皇四子胤禛修建了府邸。该府最初称“四爷府”或“禛贝勒府”,胤禛被封为和硕雍亲王后改称雍王府。1711年,胤禛之子弘历出生于王府东书院“如意室”。1723年胤禛继位,为雍正帝(1723年-1735年在位)。雍正帝迁入紫禁城后,于雍正三年(1725年)将原雍王府潜邸升格为宫殿,并改名为雍和宫。雍正十三年(1735年),曾在宫内停放雍正帝灵柩,为此将主要殿宇覆瓦升格为黄琉璃瓦。
在雍正帝在位时期,雍和宫的中路和西路即已作为藏传佛教上院使用,章嘉呼图克图活佛居住于此。乾隆帝即位后,于乾隆九年(1744年)将雍和宫中路和东路正式改为藏传佛教寺庙,将主要殿宇改为佛殿,并为寺庙赐名“噶丹敬恰林”。东路行宫继续由皇室使用,后因失火而焚毁。根据《清代雍和宫档案史料》的记载,乾隆十三年三月二十日,内务府衙门交付该处大臣三和要拆毁景山内万福阁,拆后将木砖瓦石等物件运至雍和宫。景山北墙开一大门,运出诸物件。
1961年雍和宫被列入中国国务院批准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983年,雍和宫被定为其中一个汉族地区全国重点寺院。
雍和宫白檀木弥勒大佛
雍和宫正殿
雍和宫万福阁
雍和宫大钟
雍和宫飞桥
雍和宫格鲁派祖师宗喀巴
永佑殿匾额
永佑殿内的祈祷者
雍和宫转经轮
雍和宫护法神韦驮
1995年,雍和宫获北京市文物局以“雍和宫藏传佛教艺术博物馆”名称登记注册为博物馆。此后,雍和宫长期举办两个展览:在戒台楼内展出《乾隆皇帝与藏传佛教》,展品主要有佛像、法器、朝服、唐卡、金奔巴瓶、图片等;在班禅楼内展出《藏传佛教与雍和宫》,展品主要有佛像、法器、服饰、宗教乐器等。
领雍和宫事务大臣
清朝,雍和宫在行政管理上直属清廷,皇帝派宗室王公任“领雍和宫事务大臣”,具体事务由理藩院兼管。如遇领雍和宫事务大臣出缺,由理藩院尚书、左右侍郎联衔开列清单,请旨简派。领雍和宫事务大臣之下设有“总理雍和宫东书院后佛楼事务大臣”(简称“总理雍和宫大臣”),人数不定,通常从王公或者一、二品文武官员中选派。
蒙藏院兼领雍和宫事务员
1914年,北洋政府蒙藏院出台《管理雍和宫办事细则》。1917年8月,蒙藏院又出台《管理雍和宫办事规则》,规定雍和宫行政管理由蒙藏院兼领雍和宫事务员会同雍和宫的得木齐管理,“蒙藏院兼领雍和宫事务员秉承蒙藏院长官管理该庙全体事务,但是应该由该庙例应呈报喇嘛印务处事件仍由该管庙喇嘛照旧办理。”
管理雍和宫办事处常务委员会
北伐成功后,南京国民政府蒙藏委员会出台《管理雍和宫办事处规则》,打破了由俗人管理雍和宫行政事务的惯例,改由僧人组成管理雍和宫办事处委员会管理。该委员会由常务委员四人(即雍和宫的四位得木齐)、委员八人(由雍和宫僧人推举)组成。日常事务由常务委员会负责。
雍和宫管理处主任
雍和宫管理处为北京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北京市宗教事务局)下属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
附:总管驻京喇嘛印务处掌印扎萨克达喇嘛
清朝,设有“总管驻京喇嘛印务处”,由正、副掌印扎萨克达喇嘛负责,管理京城、东陵、西陵、热河、五台山的藏传佛教寺院(其中包括位于京城的雍和宫),并接待来京的喇嘛。1929年,南京国民政府蒙藏委员会将清朝遗留的位于雍和宫北大门的总管驻京喇嘛印务处改为“北平喇嘛事务处”,1931年10月12日改为“北平喇嘛生计处”,1932年10月1日又改为“北平喇嘛寺庙整理委员会”,负责管理北平、热河等地的喇嘛寺庙。1950年4月24日,中央人民政府内务部在一个训令中称:“前北平喇嘛寺庙整理委员会,为压迫蒙藏少数民族之统治机构,在人民政府成立之后,该会统治特权必须取消。现有少数民族问题,如寺庙财产、嘲嘛生活、学习等问题,交由北京市管理。”1950年6月15日,北京市召开各喇嘛寺庙的喇嘛代表大会,一致通过将“北平喇嘛寺庙整理委员会”改组为“北京市喇嘛寺庙管理委员会”。1958年10月1日,北京市民政局下属的北京市喇嘛寺庙管理委员会改为“北京市喇嘛寺庙管理组”;后来该机构撤销。
管理雍和宫总堪布喇嘛(雍和宫总堪布)
清朝,雍和宫扎萨克喇嘛设立以后,在雍和宫扎萨克喇嘛之上又设了“管理雍和宫总堪布喇嘛”(简称“雍和宫总堪布”),通常由驻京呼图克图担任。
雍和宫扎萨克喇嘛
清朝规定,“京城各庙额设掌印札萨克达喇嘛一缺,副札萨克达喇嘛一缺,札萨克喇嘛四缺……”(《钦定理藩部则例》)。后来又进行了修改,规定“扎萨克喇嘛四缺内,雍和宫专设一缺”。清朝说明此职的人员来源:“京城额设扎萨克喇嘛四缺。雍和宫扎萨克喇嘛一缺,有坐床教习众喇嘛经卷之责,作为唐古忒专缺,以呼图克图、堪布充任。”雍和宫扎萨克喇嘛在理藩院下设的喇嘛印务处领导下,具体负责雍和宫的宗教事务。
雍和宫住持
雍和宫庙务管理委员会住持喇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