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龙( �注音ㄅㄤˋ,拼音:bàng,为客语发音,有“炸”之意思,因部分系统无法显示�,又常写作“火旁”)为台湾苗栗县于元宵节的主要核心活动,指台湾客家人在苗栗发展出来的传统元宵客家舞火龙活动之一,为“北天灯、中�龙、南蜂炮、东玄坛、西乞龟”之一,其中“�龙”即苗栗�龙。
台湾客家人过年,是要从正月初一一直到正月十五才算过完年。而客家人称元宵节为“正月半”,也称“灯节”。客家俚谚中有“月半大过年”,说明了客家人过元宵比过新年还热闹的景象。这天家家除了吃汤圆(不同于元宵)、吃菜包(又称“猪笼粄”)、上灯、赏灯、猜灯谜等过节习俗外,还有一项最重要的传统活动——“ �龙”。“�龙”为客语发音,也就是“炸龙”的意思。�龙活动不仅有迎春纳福的意涵,更保有传统习俗及文化传承的深远意义。
苗栗�龙是源于苗栗地区的迎龙庆典而演变而来,是一个相当热闹又刺激的元宵迎新年庆典,之后更将舞龙神化为“迎龙”活动,期望藉神龙带来祥瑞之气,带给民众平安吉祥、五谷丰收。“�龙”就是用鞭炮炸龙,采用大量鞭炮、蜂炮去炸舞龙方式得到去邪(去旧)迎新年的作用,每年快接近元宵节时,很多龙队开始出来练习,到了元宵节那天则进入高潮。台湾各地皆有舞龙之民俗活动,唯独苗栗客家发展出“炸龙”的习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