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子清(台湾话:Tīⁿ Tsú-tshing,1865年-1931年),本名郑祖扬,字子清,号肯播,“妈宫举人”郑步蟾三子,时人多尊称“三舍伯”。台湾澎湖厅东西澳妈宫人(今澎湖县马公市),日治时期担任澎湖厅检税吏达二十余年。
郑步蟾(1831年-1878年)为清领时期澎湖妈宫唯二的举人之一,郑子清出生于同治四年(1865年),为郑步蟾第三子、亦为正室李安英第三子;郑子清尚有一庶兄弟郑祖年在同治三年(1864年)出世,年岁略长于郑子清,但族谱仍将嫡出的郑子清列为第三子。根据后辈子孙郑绍裘描述,郑子清样貌威严,且体格甚是魁梧。
光绪21年(1895年),清朝大臣李鸿章与日本大臣伊藤博文签署《马关条约》,台湾、澎湖群岛自此易帜。因应日本政府于同年颁布“住民去就决定日”,给予居住台湾全境的人两年的时间决定国籍;郑子清与其他三位兄弟乃协议商讨,长兄郑祖尧和四弟郑祖年迁居福建,而郑子清与次兄郑祖模则留守澎湖妈宫的祖厝。
在日治时期,郑子清受聘为澎湖厅的检税吏,处理当地税务达二十余年,可谓深受日本当局器重,他性格亲和,作有“退一步思”之墨宝,引以为座右铭,广受商界与百姓敬重。
郑子清幼承庭训使然,擅长诗文,在一新社的乐善堂(鸾堂)担任录鸾生,十分热衷推广民间风俗劝善的活动。此外,曾于澎湖天后宫内贞节祠题联曰::78
亦在澎湖关帝庙楹联题曰:
昭和六年(1931)农历九月初七,郑子清于南町(今启明里)居处中因脑溢血而忽然晕眩倒地,旋即送至澎湖病院抢救,不幸仍于翌日清晨往生,享寿67岁,后安葬于妈宫草树仔尾之公墓。
西瀛吟社的吴尔聪感叹先前曾相约一道募款重修澎湖孔庙的故友,如今共同奋斗的伙伴又减少一员,为悼郑子清之逝,吴尔聪撰诗曰::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