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伊斯兰世界的历史、文化与相关著作等因素,妇女与伊斯兰教之间的关系显得错综复杂。沙里亚法规为男女两性的权利义务做了程度不同的规范。伊斯兰教国家在各方面赋予女性程度不等的权利,例如结婚、离婚、民权、法律地位、服饰以及教育。
虽然不同国家之间的情形有所差异,学者以及评论家对于这些规范是否合理的看法仍然存在着分歧,而且对于这些规范是否就是宗教义务的看法也有不同意见。传统派认为男女两性之间的权利义务差异是因为两性的客观情形与所负的社会责任有所差异,但自由派穆斯林、女性主义穆斯林以及其他各派人士则提出更前卫的诠释。
《布哈里圣训实录》记载了穆罕默德一些关于女性的言论:
其他圣训的记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