樊莹(1434年-1508年),字廷璧,浙江承宣布政使司衢州府常山县(今浙江省常山县)人,明朝政治人物,官至南京刑部尚书。
天顺八年(1464年)登甲申科进士,因病归养。久之,授行人,出使四川,不受馈赠。成化八年(1472年),升监察御史。平定山东盗乱,清军江北、按察云南等地,都有功绩,出任松江府知府。丁忧去官,除服,起为平阳府知府。
弘治初年,经侍郎黄孔昭、尚书王恕举荐,升任河南按察使。四年后,升任应天府府尹。弘治七年(1496年),升南京工部右侍郎,改南京右副都御史,巡抚湖广等地。历迁南京刑部右侍郎、刑部尚书等。因得罪刘瑾,被削籍罚米。刘瑾事败后复官,赠太子少保,谥清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