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曰池(?-17世纪),字浴咸,江西抚州府临川县人,明朝、南明政治人物。
李曰池于崇祯六年(1633年)中举人,崇祯十年(1642年)成进士,因父丧回乡。崇祯十三年(1640年),授镇江推官,处理案件必定查核清楚才判决。崇祯十五年(1642年),主持乡试,取录袁国梓、陆嘉运、吴国龙等时下名士,不久摄金坛县知县缺属,清查县内贪腐,清理溢额三千五百两。次年(1643年)考绩,李曰池获取第一,但由于北京失陷无法行取。
弘光帝继位,马士英曾以吏部职位相诱,他不答应,因此改授礼部主事,转浙江道监察御史,辞官回乡。
他个性坦白,经常说:“不要有害人之心,要做可告天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