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澹(1146年-1219年),字自然,处州龙泉县上河村(今浙江省丽水市龙泉县)人,一作括苍(今浙江乐清)人。南宋末年大臣,宋宁宗时参知政事。
何澹美姿容,善谈论。宋孝宗乾道二年(1166年)进士。淳熙二年(1175年)授秘书省正字,淳熙三年(1176年)为武学谕。淳熙四年(1177年)为校书郎、秘书郎。淳熙九年(1182年),担任秘书丞。淳熙十年(1183年),为著作郎。淳熙十二年(1185年),为将作少监。淳熙十三年(1186年),为将作监。淳熙十五年(1188年),为国子司业,转任国子祭酒。官至兵部侍郎。
宋光宗即位,绍熙元年(1190年)拜右谏议大夫兼侍讲,进御史中丞。本因周必大厚待,担任学官,因为二年不升官,留正上奏才得以升官,于是弹劾罢免周必大。母亲去世,服丧期应当辞官,顾虑再三,公论纷纷,于是才去职守丧。服丧终制,担任焕章阁学士,出知泉州、明州。宋宁宗即位,庆元元年(1195年),再为御史中丞。庆元二年(1196年)自御史中丞任同知枢密院事,四月任参知政事。他急于做官,阿附权贵,赞成韩侂胄庆元党禁。庆元六年(1200年)二月,任知枢密院事兼参知政事。吴曦贿赂宰执,想要驻守巴蜀,何澹因未得贿赂而持异议,触怒韩侂胄,于是提举洞霄宫。不久,起知福州。写信请求韩侂胄,进观文殿学士、知隆兴府。后担任江、淮制置大使兼知建康府,改为湖北安抚使,知江陵府。韩侂胄被杀,何澹因为早早离职免于一死,死后赠少师。有《小山集》。今存词《鹧鸪天·绕花台》等五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