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浩(1391年-1483年),字彦广,号默庵,浙江鄞县(今宁波)人,明初政治人物,举人出身。
永乐十八年(1420年)中庚子科浙江乡试举人。任山东东昌府通判,迁任广东雷州府知府,又改任湖广永州府(今湖南)知府,再改任陕西巩昌府(今甘肃)知府。时当地闹饥荒,戴浩遂矫诏发边储米三万七千石赈济灾民。赈灾后立刻上疏自劾,明代宗听闻他的事迹后优诏原谅。天顺初年(1457年)乞疏致仕归乡。
有子戴槚任儒学教谕。四孙戴鳌、戴鲸、戴�、戴䲀皆登进士,均为戴槚之子,为明朝罕有的“一门兄弟四进士”。
戴浩工书法,喜好吟诗作对。擅画梅,兼喜画鱼。以致孙子出生时,竟以鱼字替个别命名为鳌、鲸、�、䲀。
著有《默庵诗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