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质

✍ dations ◷ 2024-12-22 13:04:15 #感质
在哲学中,感质(英语:Qualia,/ˈkwɑːliə/或/ˈkweɪliə/;单数形式: Quale)的定义是主观意识经验的独立存在性和唯一性。Qualia这个词源自拉丁语中的形容词quālis'(拉丁语发音:.mw-parser-output .IPA{font-family:"Charis SIL","Doulos SIL","Linux Libertine","Segoe UI","Lucida Sans Unicode","Code2000","Gentium","Gentium Alternative","TITUS Cyberbit Basic","Arial Unicode MS","IPAPANNEW","Chrysanthi Unicode","GentiumAlt","Bitstream Vera","Bitstream Cyberbit","Hiragino Kaku Gothic Pro","Lucida Grande",sans-serif;text-decoration:none!important}.mw-parser-output .IPA a:link,.mw-parser-output .IPA a:visited{text-decoration:none!important})的中性复数形式,意为“of what sort”或“of what kind”(大致意为“…性”,例如红色性、有香味性等)在一特定事例中,例如“去尝一个橘子,一个当前的特定的橘子,感觉是什么样的”。感质的其他例子包括头痛感,酒的味道,以及晚霞是红的。作为感受的性质特征,感质与“命题态度(英语:propositional attitude)”相对, 后者关注对经验的相信而不是直接体验到什么。哲学家、认知科学家丹尼尔·丹尼特曾经表示“感质是‘一个我们不熟悉的词汇’,用以描述再熟悉不过的东西:事物在我们眼中的样子”。很多辩论过度着重于这个词的定义,以及不同哲学家或强调或否定感质的特定特征的存在。因而,不同的对于感质的定义的自然性和存在性仍然有争议,这归咎于它不是一个可以实证的物质。有许多关于感质的定义,随着时间推移不断演变。有一个比较简单、宽泛的定义是:“心理状态如其然的特征;人们感到痛、看到红色、闻到玫瑰之类的时的感觉材料。”Clarence Irving Lewis,在他的书《Mind and the World Order》(1929)中,第一次用到了“感质”这个词的在现代广为接受的定义。 .mw-parser-output .templatequote{margin-top:0;overflow:hidden}.mw-parser-output .templatequote .templatequotecite{line-height:1em;text-align:left;padding-left:2em;margin-top:0}.mw-parser-output .templatequote .templatequotecite cite{font-size:small}有一些可辨认的被给予的感觉材料(qualitative characters),它们可能可以在不同的经验中被重复,从而是普遍的;我把它们叫做“感质”。但是即使感质是普遍的,在不同经历中被辨认时,它们必须被与事物的属性区分开来。对这两者的混淆是许多历史上的概念,甚至是现代核心理论的特征。感质是直觉的(intuited)、被给予的,而不是任何可能的错误的结果;因为它是纯粹主观的。Frank Jackson(1982)后来把感质定义为“主要是特定的身体感觉,但也包括特定感知经验,其中不包括纯粹的物理上的信息。”(p. 273)。丹尼尔·丹尼特定义了4个常常归于感质的属性:如果感质如此描述,那么一个拥有正常视觉的人看到红色时,完全不可能描述这一感受以使从来没有感受过色彩的人能够完全理解这一经历。考虑到解释者可以做出类比,如”红色看起来是热情(hot)的”,或者给出一个看到红色时的条件,如“当一束波长为700nm的光射向你时你能看到红色”,感质的这种定义的支持者认为,这种尝试不能使对方完全理解这一经验。另一个感质的定义是“未处理的感觉(感觉材料,raw feel)”。感觉材料是一种实存的感受本身(in and of itself),不对人的行为或行为倾向有任何影响。相反,处理过的感觉(cooked feel)是因它对人的影响而被感知的。如,尝酒时的总体感觉是无法言说的感觉材料,但是尝酒时温暖的感受或苦味是一个cooked feel。Cooked feel不是感质。根据索尔·克里普克在他的论文“同一性与必然性”(1971)中提出的一个观点,“感觉材料可以被有意义地讨论——感觉材料实存”的一个关键推论是:两个实体展现出完全相同的行为,除了其中一个缺失感质,在逻辑上可能。物理主义的反对者声称,只凭借这个推论就足以否定物理主义;虽然很少有人去讨论这种缺失感质的实体(它们被称做哲学僵尸)。可以说,享乐主义功利主义的观念取决于感觉的存在,其中事物的伦理价值取决于它们引起的主观愉悦或痛苦的数量。既然根据感质的定义,说出感质是不可能的,那么直接在一个争论中展示它们也就是不可能的;所以需要一个间接的方法来探讨这一问题。关于感质的争论主要通过思想实验来实现,它们被设计为能够得到感质存在这一结论。尽管汤玛斯·内格尔的论文“成为一只蝙蝠是什么感觉?”没有直接地提到“感质”这个词, 它在关于感质的争论中被经常引用。内格尔认为意识有一个必要的主观特征,一个存在本身的切面(a what-it-is-like aspect)。他声称,一个生物当且仅当有一些东西使得它成为它本身—某些东西使它作为它自己而非其他生物存在时,它才是有意识的。 内格尔还认为,心智的主观方面可能永远不能被客还原论科学的客观方法所阐明。他声称,如果我们承认一个关于心智的物理理论必须解释经验的客观特征,那么我们必须承认现在没有任何一个概念能够哪怕是提示我们这个过程是如何完成的。 他进一步指出,似乎任何关于心智的物理理论都不能被完善至能够被用于解释客观或主观的一般问题。约翰·洛克第一次提出了颠倒色谱思想实验。 在这个论证中,我们在一天清晨醒来,发现由于某种未知的原因所有的色调都反色了。我们进一步发现我们的身体没有任何可以解释这一现象的物理上的变化。支持感质存在的人争论说,既然我们能够无矛盾的想象这一现象存在,那么想象一个决定我们看待事物的方式(如颜色)的属性的改变就是可能的了;而且这一改变并不需要物理变化作为基础。 更加详细的说,这一论证继而宣称,如果我们认为它是可信的,那么我们必须承认感质存在(从而是非物理的)。某些哲学家认为这样的空想竟然能证明某事存在是荒谬的,而那个更加详细的版本包括了大量有关可思考性和可能性的假设—这些假设是有争议的。也许,给定的大脑状态只可能在我们的宇宙中产生一个感质,除此之外别无其他。类似的宣称自己是可想像的(换言之,不是不可想象的)一个假设说,世上可能存在物理上的人的复制品,姑且将他们称为“哲学僵尸”,他们与被复制者的差异仅在于他们没有感质。这些“僵尸”在任何情况下的反应都与普通人完全一致,但是他们没有主观感受。这一论证并不宣称人脑中有一个部分直接提供感质—这样的僵尸可能在主观意识与物理上的大脑分开时存在。(即这些僵尸没有灵魂,如果灵魂存在)当我们受到外在世界刺激时,我们会透过内省得出心灵状态,同时对生理上所出现的反应有部分的理解,但是在心灵状态和生理状态之间,似乎有着不小的断差需要被解释,而这种断差似乎很难解释。无论我们如何仔细的去研究,火燃烧时的物理结构中的中子和化学反应,无论获得多么客观的讯息,我们都无法解释为何当我们感受到火时,为何会产生火是红色的、是炙热的心灵状态。也就是说,自然界物质为何在产生物理或化学上的变化之后,进而使我们产生了主观的感受,这样的事如何可能。这就是著名的感质的解释性鸿沟。有些观点主张解释性鸿沟是无法衔接的,因为这个世界就是存在这样的鸿沟,经验与感受是主观上无法化约成物理的非物理性质。也有观点在鸿沟存在的立论上,主张这样的鸿沟并不会影响纯物理主义观点的经验与感受,这个鸿沟所展现的只是,有些物理性质或状态是主观上无法化约的性质。相对地,也有其他观点认为,解释性鸿沟是可能被说明的,只是我们现在缺乏概念去衔接主观视点和客观视点。基于这种观点,感质可能变成是物理性的,只是我们缺乏清楚的说法来解释两者的关系。针对前述的说法,有另一观点表示,即便解释性鸿沟原则上是可以衔接的,也不代表人类能够做到这件事。经验与感受是自然世界的一部分,就像是生命、DNA、闪电、消化一般。只靠我们拥有的概念,和所能形塑的概念,是无法认知到我们心灵根本结构的完整衔接性解释的。近年兴起的另一个观点,则主张确实存在一个无法衔接的鸿沟,但是这个鸿沟并不会对意识本质或物理主义者、功能主义者带来影响,也就是说,这个鸿沟,并不会导致经验和感受,与物理现象之间产生什么额外的分支。不可化约的主观性与客观性,并不是两个不同的自然现象,解释性鸿沟是从现象概念的特殊性所产生,这些概念误导我们,认为这个鸿沟是如此巨大而会带来问题。其中一个说法是,现象概念只是借由内省心灵状态得出的索引式概念。 此说法的另一个版本则是,现象概念是第一人称,且特别到在种类上就和其他概念不同。 这个回应亲近于物理主义者用现象性质回应知识论证,但是,若现象概念的说法是错误的话,那就无法去解释解释性鸿沟。在Frank Jackson的文章“副现象感质”(1982)中,他提出了一个他称之为“知识论证”的关于感质的论证。例子是这样的:颜色科学家Mary知道一切关于颜色的物理性质,包括一切颜色对于他人的物理影响—从特定颜色能引起的行为到特定颜色触发的特定神经冲动。但是,她从出生起就被封闭在一个只有黑白色的房间中,并且只被允许通过一个黑白显示器观察外界。当她被允许走出房间时,显然她通过第一次看到红色来了解了某些关于红色的东西—具体地说,她知道了看到红色是什么样的。这个思想实验有两个目的,其一是证明感质存在。如果某人同意这个思想实验,那么Jackson声称,Mary获得的新的知识就是与看到红色一致的感质,并且必须承认,感质是实存的属性—既然我们承认获得过特定感质的人与未获得的人有所不同。第二个目的是驳斥物理主义者对心智的解释。更确切地说,这一思想实验是针对物理主义者对物理事实完备性的断言的攻击。这一攻击如下所述:首先Jackson认为感质是副现象的——对于物质世界来说,不是因果效应。Jackson并未给出这一论断的正当理由,不如说,他似乎只是简单的断言了它,只是因为这一断言抵御了传统二元论。我们的自然假设是,感觉在物质世界中必定是有因果效力的,但有些人会问,如果它们不影响我们的大脑,我们怎么能认为它们存在呢?如果感质是非物理的属性(为了构成对物理主义的反对必须认同这一点),有些人认为想象“它们如何对物理世界产生因果影响”是几乎不可能的。通过将感质重新定义为副现象的,Jackson尝试保护它们免于充当一个因果的角色。然而后来,Jackson开始反对副现象论。他认为,当Mary看到红色时,她说“wow”,而一定是因为Mary的感质使得她这么说。这与副现象论相矛盾。既然知识论证似乎是创造了这一矛盾,那么有什么一定错了。这论断经常被概括为“因为必须有一个理由,所以是这个理由。”当哲学地思考时,感质似乎是物理和形而上论断的分歧点—这使得争论被两极化,如之前所说,变成“它们真的存在吗?”和“它们是物理的还是非物理的?”。然而,从神经科学角度,感质完全可以是神经冲动,对生物生存有非常重要的影响的同时作为一个形而上学概念。Rodolfo Llinás在《I of the Vortex》(MIT Press, 2002,pp. 202–207)中给出的一个好的例子是这样的:感质是自古以来的、对生物生存和产生神经冲动必要的东西。他给出了一个证据:麻醉大脑后刺激四肢(膝跳反射之类),来证明感质可以被“关掉”且只改变神经冲动。这是对感质起源于电信号,或与电信号有紧密关联的有力证据。Roger Orpwood是一个有着丰富神经机制研究经验的工程师。他提出了一个神经科学模型,用以解释感质,以及最终解释意识。认知和计算神经科学不断完善,使得从科学角度研究心智和感质的需求变得迫切。Orpwood并不否认感质的存在;他认为,感质是通过大脑皮层的再进入反馈(英语:Reentry (neural circuitry))机制创造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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