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在主义美学(Existential aesthetics),形成于20世纪20年代,在二次大战后达到鼎盛。存在主义是在胡塞尔现象学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但有不同特点。
海德格尔是胡塞尔现象学的继承者。胡塞尔认为现象即意识,现象即存在,但它不是主客二分意义上的存在,而是不分主客意义上的所谓“此在,Dasein”即我的存在,或人的存在,又称“此在存在的本体论”,企图超越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把以往的哲学都称作形而上学加以反对,
他认为,传统的哲学,都混淆了存在者(Das,Seinde)和存在(Sein),是无根的本体论。形而上学以表象的思惟把握存在者的存在,在近代形成了主体性原则。笛卡儿的“我思故我在”即为其开端。这种主体性原则的确立,造成了主体与客体的对立,及人与世界的疏离。形而上学在黑格尔那里得以完成,而最后的完成则是尼采的“意志”。这种意志的主体性原则,在现代就成为技术统治世界的依据,人和一切存在者都被交给技术制造去处理,人的人性和物的物性,都成为市场上可以算计出来的市场价值。
由于主体性原则,把一切事物都当作对象来把握和占有,最终就成了西方社会的物欲横流和人性丧失。海德格尔的哲学,就是要反对传统的形而上学,也就是,反对主体性原则,反对技术对人的统治,恢复真实的人性。
艺术是真理在作品中的自行置入。海德格尔认为,艺术作品的确具有物的特性和物的要素,但艺术作品中所超出物性高于物性的东西,才是艺术作品的本质。所谓真理,并非传统哲学意义上的真理,而是存在自身的显现,真理不是艺术家放进去作品中的,而是,存在自动显现了自己。
艺术品的本质不应从存在者的角度去把握,而应当从存在者的存在去把握。传统美学的根本错误就在于──它是从存在者的角度去把握艺术品的本质。
海德格尔的美学毫无疑问是唯心主义的。现代科技的发展,主体性原则的膨胀,人被技术统治,成为商品和工具,丧失了完满的人性,而艺术的超功利,昭示了存在的真理,因此能维护人类生存的根基。
让-保罗·萨特早年受胡塞尔、克尔凯郭尔、尼采和海德格尔的影响,提出现象学的本体论,试图把马克思主义与存在主义调和为“真正的人学”。他一生中一以贯之的是无政府主义和存在主义。
萨特美学的突出要点,是把美学问题看作有关人、人的命运、和人的自由问题。对人来说,“存在先于本质”人有按照自己的意志塑造自身的选择自由。人是由自己造就成的东西,人的审美活动,就是这种绝对自由的创造活动。其目的就在于追求自由,这是他美学思想的核心。
艺术创作是满足人感觉自己是世界本质的手段,不是现实生活的反映,艺术创作对于作者是未完成品,只有通过读者的阅读,艺术品才能存在,正是读者给艺术以生命,作品只是一种召唤,艺术作品的价值就在于召唤自由,使人的自由本质得以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