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尔兰(瑞典语:Norrland)是瑞典传统上三个地区中,位处最北的一个,由9个旧省组成。
诺尔兰占地261,292平方公里,约为瑞典国土的59%,瑞典12%人口住在诺尔兰。
诺尔兰由9个旧省组成,包括:耶斯特里克兰、海尔辛兰、海里耶达伦、耶姆特兰、拉普兰、梅代尔帕德、北博滕、西博滕和翁厄曼兰。海里耶达伦和耶姆特兰于1645年前是挪威领土,故它们历史上不属于诺尔兰。
诺尔兰人烟稀少,以其自然景观驰名,拥有广阔的森林和大河。区内居民很多都住在乡郊的小村落,而非大城市。
19世纪间,诺尔兰成为伐木和木浆业的主要资源。区内除了四条河之外,其他河流全被开发作水力发电。虽然在一些国家,水力是有限能源,但是水力发电却是瑞典全国四成电力的来源。
诺尔兰也有一些开采贵金属的金矿。历史上,斯德哥尔摩的统治者曾视诺尔兰为类似用作开采天然资源的“殖民地”。乌克森谢纳曾这样说:“只要我们意识到应该从诺尔兰中取利,我们境内便有一个属于我们的印度。”可见其资源丰富。
瑞典的最高峰──凯布讷山(高2,111米),就位于诺尔兰北的拉普兰。
在远古史上,诺尔兰是瑞典四个地区之一。诺尔兰位于西方的一半属于瑞典,南邻斯韦阿兰;其东方的一半属于芬兰(当时为瑞典领土),南邻埃斯特拉兰。在斯韦阿兰和约塔兰,地区分界对司法和行政是很重要的,但在诺尔兰则不然。“诺尔兰”一名逐渐变成斯韦阿兰以北所有土地的总称。中古时代之前,诺尔兰北方的北博藤和拉普兰是无人之地,只有少量萨米族、kveeni和芬兰的各个部族在那里居住。瑞典和挪威人则在诺尔兰南方,与萨米人混居。自中古时代起,瑞典国王曾致力把诺尔兰北方殖民地化和基督教化,但时至今日,住在那里的芬兰人和萨米人依然保留着其本身的文化和习俗。
“诺尔兰”的名称可追溯至《卡尔纪年表》,恩厄尔布雷克特·恩厄尔布雷克特松在1433年发信给埃里克·普克,要求协助征服诺尔兰(“al norland vnte han honom wolla”)。
瑞典于1634年划分省份时,把原先的诺尔兰一分为二。其中一个,诺尔兰省,包括海尔辛兰、梅代尔帕德、西博滕和翁厄曼兰,另外一个,东博藤省,包括东博藤,而当时瑞典还未完全殖民北博藤和拉普兰。1638年,西博藤省脱离诺尔兰省,而原属斯韦阿兰的耶斯特里克兰于1640年脱离乌普兰省。其后,为与东诺尔兰的东博藤省相对,创造了“西诺尔兰省”这名字。
随着瑞典在1645年从挪威手中夺得耶姆特兰和海里耶达伦,原为诺尔兰省的部分被分为胡迪克斯瓦尔省和海讷桑德省。诺尔兰则包括更多瑞典南部以北的地方。
起初,诺尔兰的南方边界是耶斯特里克兰以北的所有地方,但是耶斯特里克兰自17世纪中便被视为诺尔兰之一部分。“芬兰”一词原本只表示现今芬兰共和国之南方,而诺尔兰以Kaakamojoki河或后来的Simojoki河为界。随着瑞典于19世纪初把芬兰割让予俄罗斯,瑞典和芬兰之间关系改变,诺尔兰的北方边界也改变了,自此以托尔讷河为边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