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宁昭安王朱安涘(1470年-1522年),明朝周藩第一代义宁王,周惠王朱同镳的庶第四子。
成化十二年(1476年)五月,获赐名安涘。朱安涘初封镇国将军。弘治二年(1489年)九月,进封义宁王。弘治三年(1490年)十一月,获给岁禄一千石,米钞中半兼支。
弘治七年(1494年),朱安涘与平乐王朱安泛各奏称巡抚河南右副都御史徐恪擅减禄米,徐恪亦具奏。明孝宗命给事中李汉等人前往开封府勘查,发现双方所奏皆不实。朱安涘、朱安泛因年幼而被宽恕,仍降敕切责。徐恪则免于逮问,停俸三个月,与巡抚湖广都御史韩文互调职位。
弘治十三年(1500年),朱安涘因纵欲无厌、诬陷父兄之罪被革爵闲住。朱安涘被革爵多年后,奏请复爵,母阎氏亦为之请。正德五年(1510年),礼部议称,朱安涘所犯有违祖训,但与平乐王朱安泛等人的罪行有所不同。明武宗下旨令覆议,礼部称朱安涘革禄已久,艰苦亦备。于是,朱安涘得以复爵。
嘉靖元年(1522年),朱安涘去世,享年五十三岁,谥号昭安。五年后,嫡第二子朱睦榉袭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