岛根县旗(日语:島根県旗/しまねけんき )是日本的47面都道府县旗之一。该条目是对岛根县旗以及岛根县章(日语:島根県章/しまねけんしょう)的解说
1968年11月8日,为了纪念明治维新100周年,第955号县告示制定了岛根县旗。县章用四个片假名“マ”组成,而在日语中,“四マ”的读音就是“シマ”,即“岛根”开头两个发音。云形的四个“マ”围成一个圆,象征着县民的团结,也是岛根县和谐发展的体现。县旗用茶色做底色,在中央用金色敲上县章。有些场合也会用白色敲上县章。
1990年,岛根县政府设计了有别于县章的“岛根之圆”。。该设计描绘了炽热的太阳照射在乡土上,表现出进步发展的无限可能性,以及县民共同拥有的宏大的梦想,也令人想起岛根无与伦比的魅力以及岛根县民热情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