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九省流通券,简称东北券,是国民政府财政部于1945年11月2日公布《中央银行东北九省流通券发行办法》,从1945年12月21日起,在东北国统区发行的区域性流通货币,限在东北九省流通,取代满洲国发行的满元。东北九省流通券起初的币值为法币的十倍。1948年8月20日停止发行。
东北九省流通券刚开始发行的券种有一元、五元、十元、五十元、百元。后来,因第二次国共内战延续,物资奇缺,国民政府在战争中屡屡受挫,其发行量越来越大,发行的面值也越来越大,致使其急剧贬值。1948年1月发行1000元券、3月发行2000元券、4月发行5000元券、5月发行1万元券。1948年3月,又发行票面额更大的流通券——本票,面额有30万元、5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300万元、500万元、450万元,直至18000万元一张的本票,还有不定额本票,共发行13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