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以渐(1609年-1665年),字于磐,号星岩。清朝首位状元,政治人物、学者。明末清初山东聊城人,祖籍江西永丰。
生于明万历三十七年(1609年),清顺治三年(1646年)一甲一名进士,为清朝开国后第一位状元,授弘文院修撰。历官国史院侍讲(顺治八年)、左庶子(九年)、秘书院侍讲学士、少詹事、国史院学士(十年)。1655年因“条上安民三事”,获得顺治赏识,加太子太保,改国史院文学士。先后担任《明史》、《太宗实录》纂修,以及太祖、太宗圣训并通鉴总裁。又被指派作《资政要览后序》,撰《内则衍义》,复核《赋役全书》。顺治十五年,和学士李霨一起主持会试。不久,加少保,改武英殿大学士,兼兵部尚书。后不断上书请求退休,回归故里。终于顺治十八年(1661年)解任。逝世于清康熙四年(1665年)。
家族墓地位于聊城市南郊傅家坟村,原规模宏大,在文化大革命中被夷为平地,仅存部分石刻,现为聊城市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著名历史学家、历史语言研究所创始人、台湾大学前校长傅斯年为其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