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宜住宅弊案,于2014年在台湾爆发的行贿弊案,远雄集团董事长赵藤雄涉嫌对桃园县副县长叶世文行贿以取得桃园县八德市合宜住宅建案的承作权。后经由转为污点证人的蔡仁惠指证,2012年的林口A7合宜住宅建案也有类似的行贿情况。
2015年12月25日,台湾高等法院二审宣判,依职务上行为收受、期约贿络及财产来源不明等罪判处有期徒刑21年,并科罚金新台币1000万元,褫夺公权5年,另叶世文、陈丽玲被诉“淡海新市镇案”藉势、借端勒索财物获判无罪。远雄集团创办人赵藤雄则依行贿等罪有期徒刑2年,并科罚金新台币140万元,缓刑5年,并向公库支付新台币2亿元,褫夺公权2年定谳。远雄副总经理魏春雄依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10月,并科罚金新台币130万元,缓刑5年,并向公库支付新台币1亿元,褫夺公权2年定谳。白手套蔡仁惠因转污点证人供出叶世文向赵藤雄等人索贿过程,期约贿赂部分获判免刑,关于不违背职务行为,交付贿赂,处有期徒刑6月,并科罚金新台币20万元,缓刑2年,褫夺公权2年定谳。
2016年4月21日,最高法院将原判决关于叶世文“新竹眷村改建土地案”对于职务上行为期约贿赂、“八德合宜住宅案”对于职务上行为收受贿赂及公务员财产来源不明部分撤销,发回台湾高等法院;另将原判决关于叶世文“机场捷运A7站合宜住宅招商投资兴建(用地预标售)案”论处收受贿赂罪刑部分,驳回叶世文之上诉(有期徒刑7年,褫夺公权5年);及检察官就叶世文、陈丽玲被诉“淡海新市镇案”藉势、借端勒索财物判决无罪定谳。
2017年3月16日,台湾高等法院更一审宣判,八德合宜宅部分判7年6月、褫夺公权5年,没收犯罪所得1600万;财产来源不明罪部分判3年、褫夺公权3年,没收3317万;至于新竹眷改案仍维持一审无罪判决。
2019年4月2日,最高法院驳回叶世文之上诉,八德合宜宅收贿部分,判刑7年6月;财产来源不明部分,判刑3年定谳。
2019年6月7日,叶世文涉及八德、林口A7合宜住宅收贿案及财产来源不明案,皆判刑定谳。高院裁定叶世文3罪合并执行14年徒刑,叶世文不服提起抗告,最高法院驳回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