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地利大公国(德文:Erzherzogtum Österreich),是神圣罗马帝国主要的诸侯国之一,七百年来,奥地利从一个藩侯国(Markgraftum)晋身为帝国的中心,为哈布斯堡王朝之权力核心,也是奥地利帝国的前身。
以维也纳为中心,大公国涵盖了整个维也纳盆地。其范围相当于今日奥地利的下奥地利邦,已及几乎全部的上奥地利邦。位于神圣罗马帝国的东南方,和匈牙利王国以莱塔河为界。与施蒂利亚公国之间隔着赛梅林山口,和北方的波希米亚王国以波希米亚森林和塔亚河为界。西边和巴伐利亚公国接壤,在边界处的因菲尔特原为巴伐利亚公爵所有,直到1779年奥地利和巴伐利亚的《特申条约》将之以及萨尔茨堡总主教区割让给奥地利大公国。
1251年到1276年在位的奥地利公爵普热米斯尔·奥托卡二世,将恩斯河以西的部分领土划入奥地利的版图,在神圣罗马帝国的奥地利公国于976年建立起,这些土地一直属于巴伐利亚公国。这部分领土成为上奥地利,后来的哈布斯堡王朝统治者也没有改变这份划分规则。
1156年奥地利脱离巴伐利亚,成立为独立的帝国领地。随后的1192年,巴奔堡王朝的奥地利公爵亦获得了邻近的施蒂利亚公国。1246年巴奔堡王朝绝嗣,波希米亚国王奥托卡二世随后占领奥地利并自称奥地利公爵。后来1278年哈布斯堡王朝的鲁道夫一世于杜恩克鲁特战役(英语:Battle on the Marchfeld)中击败奥托卡二世夺取了奥地利,鲁道夫一世并封儿子阿尔布雷希特一世为新任奥地利公爵。[1]
1358/59年,公爵鲁道夫四世通过伪造《大特权》,声称奥地利公国已获提升为奥地利大公国,以作为对卢森堡王朝的神圣罗马帝国皇帝查理四世颁布1356年金玺诏书的回应。鲁道夫四世的目标是希望获得与帝国的七位选帝侯相当的地位,他们是传统帝国“主要”职位的持有人(参见大宫相(英语:Archchancellor));然而,他的尝试失败了,因为皇帝查理四世拒绝承认《大特权》的合法性。到1379年所签订的纽堡条约(英语:Treaty of Neuberg),他的继承人瓜分了哈布斯堡王朝的土地,从此以后奥地利公国一直处于哈布斯堡阿尔布雷希特支系(英语:Albertinian line)的统治之下。[2][3]
在1453年的主显节,皇帝腓特烈三世终于确认了奥地利的大公国身份,他当时正代替同支系的堂侄奥地利公爵拉斯洛五世担任奥地利摄政。之后奥地利大公头衔被转移至所有后来的哈布斯堡皇帝和统治者,以及王朝内其他非统治者的亲王贵族。但是由始至终奥地利大公的身份并没有令其在皇帝选举中获得任何投票权。
1477年腓特烈透过安排他的儿子马克西米利安一世与勃艮第继承人勃艮第的玛丽之间的婚姻,进一步推动了哈布斯堡王朝在欧洲的崛起。在马克西米利安的儿子美男子腓力于1496年与疯女胡安娜结婚之后,腓力的儿子查理五世将可以继承卡斯蒂利亚和阿拉贡的王冠,建立一个“日不落帝国”。[3]
尽管如此,查理五世的弟弟斐迪南一世在1521年的沃尔姆斯议会中根据财产分配成为奥地利大公,以及获得了内奥地利(英语:Inner Austria)领地包括施蒂利亚、卡林西亚、卡尼奥拉及戈里齐亚,替查理五世管理奥地利。通过与波希米亚与匈牙利的安娜公主结婚,斐迪南于1526年亦继承了这两个王国。此外,从1531年起斐迪南亦当选成为罗马人民的国王,他成为哈布斯堡王朝奥地利分支的祖先(从1745年开始为哈布斯堡-洛林王朝),自此之后奥地利大公和波西米亚国王作为神圣罗马皇帝的其中两个主要头衔,直到1806年帝国解体。[4]
1804年,神罗皇帝,也是哈布斯堡君主国领地的统治者弗朗茨二世,将他在帝国内的领地和另外他拥有的匈牙利王国一同提升合组为奥地利帝国,以回应拿破仑宣布成立法兰西第一帝国。两年后,弗朗茨二世正式被迫解散了神圣罗马帝国。奥地利大公国继续作为帝国的组成部分(王室领地)存在,尽管出于行政目的大公国被分为上奥地利和下奥地利。匈牙利仍然享有之前获承认,是帝国内“独立的部分”(Regnum Independens)的地位。奥地利大公的头衔继续被皇室成员所使用,1918年随着奥匈帝国的解体,以及新的德意志奥地利的成立,奥地利大公国正式覆灭。原奥地利大公国领地在新的共和国内被分为上奥地利和下奥地利两个州。[3]